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臨高啟明 - 第八十五節 抽絲剝繭(六)

第八十五節 抽絲剝繭(六)[第1頁/共4頁]

魏必福早就揣著這件事了,為甚麼呢?因為黃熙胤並不像大多數元老覺得的“他殺身亡”,實際上,在正式的檔案中他被記錄為“下落不明”。

“你如何曉得的?”張梟俄然發問。

“老是小弟一時胡塗!”黃熙胤道,“還請兄長代為轉圜。”說罷,奉上了禮品。

“黃兄,不是我說你,兩年前雄師入城,你直接隨我投了元老院就好了!現在都過了兩年多,你再投”

“前朝海禁甚嚴,餉船出入,必由香山抽盤,必由市司投單,無昏黃停靠之理,卻有洋賊千餘突入內河,該官處所兵哨及市司等官,見利忘害,表裡為奸,此乃盜匪與官府勾搭。又有官吏參與私運,因粵中多盜,有以緝盜為名,削小民之膚,吸小民之髓,以捕衙民壯指盜唆盜,扳陷嚇詐,窩宰訛詐,捏誣騙害,無所不消其極。三是停業小民日多,轉為盜匪。吏治日汙,民生日困,望民訟而訟者日少,諱言盜而盜者愈多。推求其故,由處所官改盜為竊,躲避處罰,意欲舍重就輕,苟免參劾。不知民犯斬絞之罪,僅得流徙之刑,亦複有何顧忌?無怪越諱盜而盜越多。至借盜銷案之謀,尤其狡猾:一起盜案,則牽數案之盜以充之;一犯到案,則累前後數案而入之。或授意胥吏誘供,或差役逼嚇,在犯人均之一死,多認與少認於罪無加,不若多受幾案,以免鞭撻。官吏欣然得計。不知官可免參處,賊亦可免查拿矣。尤可異者,被劫不報案,可藉口為不知,一報案而委員勘驗,動索夫馬。欲滿其所欲,則劫後無餘財;不給其所求,又不據實具稟。無怪乎被劫之家,苦上加苦,吞聲忍氣,不肯報官也。而官正樂其不報,覺得少報一案,免受一案之累。烏知官少一案之累,官方多無數劫案之累乎?”

以元老院在海南剿匪的經曆,正式行動之前會通過耐久的摸排調查將匪賊的背景資訊摸得一清二楚。比如臨高初次全縣剿匪之前,諜報委員會就摸清了全縣的匪情:耐久活動的五十人以上的匪股有三十八股;一百人以上的七股,這還不包含很多平時種地,有事作匪的家居匪賊。並且力求一次性打掉犯法團夥,製止墮入無邊的治安戰。

“不過他既然還在鄉間,隻能持續勞煩魏參議持續為我講講這個‘難’字了。”

“嗯,你奉告他,不要有顧慮。既然情願出山,就老誠懇實的為元老院辦差。如果不肯意,我也不勉強他,讓他在鄉間循分守當個好百姓。”

“如何了?持續說啊。”張梟對魏必福的舉止感到不解。

“恰是。”魏必福笑道,“他亦不肯意去投明國,便在南海鄉間耕讀度日。”

“哦,顏俊彥?”張梟摸了摸小鬍子,按照他之前清算史料的經曆,顏俊彥倒是個誠懇人,在廣州當了四年推官, 跟陳子壯家屬乾係非常密切。崇禎初年顏俊彥主持府試時將陳子壯的弟弟陳子升汲引為榜首,陳氏家屬多報酬其弟子。陳子壯亦詳加點評過顏俊彥的顏彥叔先生聯捷合稿,並於1629年擺佈出資以家刻在廣東出版。盟水齋存牘刊印之際,陳子壯為之寫序,同時為序的另有禮部尚書韓日纘、東閣大學士何吾騶、吏部給事中盧兆龍、肇慶知府陸鏊、按察副使王應華,吏禮二科給事中李樂作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