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隋唐大猛士 - 第126章 劫掠養兵

第126章 劫掠養兵[第1頁/共3頁]

傳聞在都城大興,有四成的人丁是奴婢,大興城的貴族官僚士人們,他們的餬口一天都離不開奴婢,就連大興城的浩繁寺廟道觀裡,都一樣有許很多多的仆從。

開皇三年,又以律尚周到,故交多陷罪,命蘇威、牛弘更定新律,刪繁就簡,刪去極刑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枷等罪一千餘條,隻留下五百條,計名例、衛禁、職製、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偽、雜律、捕亡和斷獄,共十二篇。

張儀臣的幕僚看過詳細的捷報,也是讚歎不已。

幕僚建議把那些人貶為仆從,然後賣掉,得了錢既可用於剿匪,還能夠拿來辦理下下級。

身為縣尉,便要與縣丞分擔縣中碎務,縣尉恰好賣力這司法的一塊。按理說,如何措置賊匪逃民,由羅成本身決定,然後把成果上報到縣令這就行了。

奴婢多,仆從買賣也多。

要曉得,謀反但是十惡之罪,比賊盜重多了。

郡兵鄉勇們自帶乾糧來兵戈,剿匪總得有好處的。

大隋立國以來,訂正律法,固然減少了很多肉刑之法,同時也刪繁就簡,讓律法簡練了很多,可團體來講,法不容情,勇於觸碰律法之人,懲罰也重。

此次被俘的那些賊匪,根基上便能夠按這個例子措置,連那些憑藉於他們的逃民,也一樣能夠如此措置,特彆是此次的案子,又觸及到謀反做亂,更不能輕饒。

張儀臣想了想,道,“羅成破寨之時既然已經斬殺七賊,那麼餘下二十九賊就不必殺了,冇為仆從,至於那些從賊的逃民,可冇為官奴。羅成不是說讓他們構築兵站嗎,那就讓他們在那邊修兵站。其他財產地步等,十足冇入歸官。”

官戶則是蕃戶的總稱,即前代配隸人戶或本朝配冇的少數部族戰俘人戶。

“羅成的前鋒有兩千人,戰兵就五百,另有輔兵一千多。這些人不是府兵,冇有糧餉,現在出戰剿匪,還得給他們些長處的。剿匪之獲,可令羅成留下一半發給郡兵鄉勇們,剩下一半上交縣衙,然後使君再從中拿出兩成給羅成等郡兵鄉勇軍官們之賞用。”

幕僚提示張儀臣。

“那些郡兵鄉勇剿匪之時必定會趁機私搶戰利品的。”

隋朝的仆從階層是一個龐大的群體,除了最底層的奴婢外,還包含了官戶、雜戶、部曲等。

張儀臣道,“羅成畢竟年青,又是剛上任的代縣尉,拿不定主張來問我,倒也穩妥。”

“水至清則無魚啊!”幕僚提示。

開皇律還更定刑名為笞、杖、徒、流、死五種,拔除了前代的鞭刑、梟首、裂等酷刑和孥戮相坐之法,並規定了訊囚加杖不過二百,履行杖刑時不得半途易人,又規定了八議之製,以保護貴族官僚地主的特權,還把北齊的重罪十條,生長為十惡不赦大罪,對於粉碎土建統治次序的行動加強彈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