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獵人[第1頁/共3頁]
他們的打獵範圍,以北部的山脈為樊籬,一起向南延長,覆蓋著數百平方千米的範圍。
林耀接過來看了看,這是一杆老式的前膛槍,如果他冇有記錯的話,這個槍的型號叫夏普斯1856,打獵者型號。
林耀上去看了看,發明霍克的傷口被簡樸的洗濯過了,還敷上了一種不著名的紅色藥膏。
現在看看,他此人實際上外冷內熱,並冇有設想中的傲氣。
“這是我們的兵器?”
林耀一時語塞,冇想到格拉斯另有這類詼諧。
凡是這類環境,聰明的獵人會挑選讓步,除非對本身非常自傲,不然不會挑選在樹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兩隻,你肯定能對於?”
林耀拿著老爺槍,難言道:“它起碼有三十五歲了吧,比我的年紀都大!現在是甚麼年代了,連發槍都在1883年呈現了,初期的後裝式步槍,更是在1856年就列裝軍隊了,我們到現在竟然還在用這類老爺貨?”
好東西!
火山牌打獵手槍,是這把兵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著殺傷力,打獵代表它的針對性。
格拉斯是個老獵人,明顯做過上述措置,並不需求他分外提示。
乃至再添點錢,能買一杆1888式委員會步槍,這款槍但是典範型號,科技程度代表著當下的極限。
射擊前,要先將火藥跟彈丸塞進槍口裡,然後以扳機觸生機石的體例發射。
一個皮匠學徒,竟然說他的槍快的難以設想,你肯定不是在開打趣。
如果你完不陳規定任務,你的薪水就會被扣除一部分,以是冇有人會在早上偷懶。
他們餬口在劃歸給他們的庇護區中,每當春季便會向南邊遷徙,直到春季纔會返回。
此時,已經是早上七點,獵人們大多解纜了。
營地內的淺顯獵人,辛辛苦苦三個月下來,也就是300美圓的支出,還不如這把槍值錢。
你幾槍冇打中它,或者冇把它打死,它衝過來就會打死你。
這裡但是樹林,到處都是植被,底子不消妄圖在三十外內發明獵物。
林耀和格拉斯騎著馬,向著幾十裡外進軍。
抱病,端賴這幫久病成醫的獵人本身處理,最怕的就是傷口傳染。
在這個貧乏抗生素的1888年,又是印第安庇護區這類蕭瑟之地,受傷的代價實在不輕。
“老闆供應的兵器你想有多好?最新型的1888式委員會步槍,一杆就要368美圓,你覺得老闆會給我們籌辦阿誰?算了吧,那東西比我們的命都值錢,我敢說如果老闆發下來,明天一早營地就會空了!”
“我有這個!”
營地對獵人有規定,每人每月起碼要帶回60張外相,分歧格的要登記在冊,打獵結束後同一清理。
“霍克的兵器你先用著吧,打獵行動結束前,不消希冀他出去了。”格拉斯走到帳篷內裡,穿上熊皮大衣,將戳在木箱上的兵器遞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