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克裡人來襲[第1頁/共3頁]
但是放到上麵,伶仃的郡縣底子不是他們的敵手。
亨利曉得轉移的首要性,可他更怕克裡人的目標是打劫。
傑拉德對他很不對勁,他以為讓林耀跟格拉斯火伴,能大大減弱格拉斯的打獵速率。
遵循格拉斯的說法,克裡人足足有六千多人,因為種族習性,他們過半都是兵士。
格拉斯叫上林耀,腳步倉促的向著亨利的帳篷而去。
第三個月更少,幾百裡內,很少能見到食肉植物的身影,隻賺了122美圓。
“走,我們去看看。”
接下來的三個月,他與格拉斯火伴,獵殺著周遭數百裡內的食肉植物,比及食肉植物獵殺的差未幾了,纔開端和淺顯獵人一樣去河邊獵殺河狸。
獵殺河狸冇有傷害,並且河狸的數量龐大,多的殺不完。
“是真的,隻要克裡人會用鳥糞塗抹額頭,冇人敢拿這個開打趣。”
“不成能!”
“這申明在冇有特彆啟事的環境下,他們哪怕曉得有人偷獵,隻要數量不讓他們不安,克裡人是不會主動獵殺偷獵者的,因為他們很清楚偷獵者也是白人,現在印第安人的處境並不好,要學會禁止,不能給本身找費事。”
這是一種叛變,以是在林耀麵前,傑拉德不但整天冷著臉,還私底下威脅他說,回到城鎮後林耀必須給他兩百美圓,不然他不會放過林耀的。
林耀用熊爪做了個項鍊,記念本身的第一隻獵物。
跟著初冬的到來,氣候越來越冷。
他們或許冇有先進的兵器,值得讚美的文明,但是他們的氣力不是打獵營地能夠對比的。
公然,他的挑選是精確的,荒漠獵人比皮匠更有前程。
亨利擺了擺手:“快去吧,我們清算好東西就解纜,不會擔擱太久的。”
那天談的不是很鎮靜,傑拉德臨走時放下狠話,回城鎮後要讓林耀都雅。
“為了錢,他們殺死了兩波偷獵者,搶走了他們的皮子跟內裡的販子換了藥。”
霍克傷到了骨頭,傷筋動骨一百天,這是唐國的一句老話。
林耀的答覆很簡樸:“我像個傻瓜嗎?”
林耀點點頭:“我明白了。”
估計再有半個多月,他連柺杖都能拋棄,又是一個棒小夥。
顛末三個月的涵養,霍克現在能拄著拐,繞著營地乾點零活。
當然,也有壞動靜。
其他季度,也會有蒙大拿州的販子,來跟克裡族的人互換外相。
第二個月少點,因為獵物少了,他隻賺了174美圓。
“我感覺,能夠是我們此次獵殺的獵物太多了,引發了他們的惡感,派出標兵是讓我們知難而退,並不必然會對我們做甚麼。”
“霍克的環境如何樣?”
傑拉德以為,林耀能成為獵人是他的功績,林耀冇有像他說的那樣給格拉斯找費事,相反,他們合作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