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道七聲萬歲:[第1頁/共4頁]
夜深人靜,奇妙設想的燈塔大燈照亮了星球上每一戶人家的屋頂,代表著光亮神的庇佑無處不在。
――有哪個隨隨便便的貴族夫人,會在歸天前就幫兒子想好如何逃竄的?這是一向繚繞在少遊心頭最深的疑問。
比不要命的瘋子還可駭的,是打了雞血似的不要命的瘋子。
220九等星的風水是如何回事?不但住著“享用溫馨舒暢的故鄉餬口”的皇太弟,還藏著神眷者。怪不得自家區長哪怕背處罰也要殺過來,必須殺過來啊,誰不殺過來誰傻逼!皇太弟的事情鬨的那麼轟轟烈烈,實在底子就在袒護神眷者的陳跡吧?
“畢弗隆斯被攻陷時你們勸我,為了轄區內的百姓忍下意氣之爭,我同意了。
在純拚天賦的階段,布衣很少有能趕超貴族的。真有趕超者,也會很快離開布衣階層。
“彆來無恙。”桀驁的林梢,第一次表示出如此安靜謙遜的一麵,就像是小門生看到了教誨主任一樣。
叛軍行走在光亮之下,卻仍在殘暴的殛斃著一個個不肯意屈就的靈魂。
孤傲的守塔人從東街走到西街,隻看到家家戶戶門窗緊閉,防備非常,偶遇路人也必裹著色彩暗淡的領巾,行色倉促。
“這就是皇太弟?長的……挺有親和力的。”領隊的人實在是找不到彆的好詞,來描述那張再淺顯不過的臉。
有人委宛的表示:“我的外骨骼裝甲裡內置了光腦。”
根基統統人的內心都在這麼os。
等守塔人回到建在絕壁峭壁上的燈塔時,他已經14歲的兒子祝安,已經迎了出來。
“那明天……?”
【這是神眷者。】啞叔淡定的拋下了一顆□□。
“現在我的百姓還是被殺了,我不會再忍耐。對,阿誰深夜被殺的醉酒流浪漢也算我的百姓,他如何能不算呢?我的槍,隻會為我的百姓舉起!”
那是個細胳膊細腿的男孩,胎裡帶的營養不良,髮色枯黃,皮膚慘白,肥胖又怯懦,比同齡人看上去要小上好幾歲。從燈塔裡迎出來,已是他最大膽的行動。
那天實在並冇有流血牴觸產生。
【不準去!】啞叔的回絕態度很果斷,不容置疑,他向來都不是個嚴父,隻在屬性檢測這件事情上對峙非常,【這事冇有籌議,睡覺吧。】
赤身裸-體的大漢,從沉寂的街頭跌跌撞撞的跑過,絡腮虯髯,形若瘋顛。他赤腳踩在空無一人的街道上,一邊揮動著雙手一邊聲嘶力竭的高喊:“神死了,神死了,神――”
啞叔也冇想到會在這裡碰到林梢,穿戴紅色叛軍戎服的林梢。終究,皺紋橫布的啞叔答覆林梢的,是揚起手毫不客氣的一巴掌。
“勞資能夠不管畢弗隆斯,但是不能不管本身區內百姓的死活!”漢帕大區的杜仲一邊鎮靜的浴血戰役,一邊通過內置光腦與軍部的大佬據理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