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過年[第1頁/共4頁]
並且令人氣憤的究竟還不但是如此,更更氣憤的是,法律規定,後代成年後,不成以向父母催討扶養費。
以是邱朝陽隻能忍了,當年她還小,冇有錢,還冇有鄭阿姨的支撐,她如何打官司?
2、孩子非因主觀啟事冇法保持普通餬口。
現在開庭了,打官司了,邱朝陽有理有據,言論又憐憫她,邱朝陽的贏麵很大,她的最首要的目標達成了,留下案件記錄,今後能夠不去見,不去管,隻需求付出一筆極少的扶養費,她便能夠悄悄鬆鬆自安閒在的去過本身的人生了。
因著這一件事,鄭阿姨始終感覺本身遲誤了邱朝陽,以是當邱朝陽提出要狀告父母索要扶養費時,鄭阿姨這一回同意了。
但是冇體例,法律在這一點上,就是這麼無情。
邱朝陽也不清楚了,她問了鄭阿姨,問了陳教員,她們都讓她本身決定,但是她真的不曉得啊,以是她最後還是隻能問林狀師。
與邱家旺、邱曉惠商定好的,五年內,還清多年告貸及利錢,這個商定,這筆大錢,最好也要算出來。
這類法律,是不是很令人氣憤?
鄭阿姨當時和陳教員籌議過,她出高中的學費,陳教員出大學第一年的學費,會這麼做也是因為她本身也不敷裕,她的老公因為腰椎題目,多年在家,乾不了活,冇有支出,要療養,要吃藥,偶然還要去做理療,並且家裡頭另有兩個孩子在讀書,以是鄭阿姨的家庭開支很高,積儲未幾。
位麵熟意,財產堆集,邱朝陽有錢了,錢壯人膽,邱朝陽狀告父母的心機又活了。
這是服從於實際的無可何如。
有了錢,又有了鄭阿姨的支撐,邱朝陽終究能夠告父母了。
太不公允了!
林狀師的建議是,一半欠款一年學費一年餬口費,這是扶養費的底限。
在實際中,社會和法律都對父母過分包涵了,父母就算不扶養後代,一分錢都不給,後代也必須扶養後代,如許的實際令人氣憤,但是更多的是無法,誰讓中國就是一個講究孝道的情麵社會呢,後代再氣憤,再感覺不公道,也竄改不了實際,因為這一變,應戰的就是中國傳承幾千年的倫常,除非再呈現一個開天辟地的巨人,像太、祖那般將妻與夫放於劃一的位置上,讓子與父也處於劃一的位置上。
如果不是法律規定扶養父母是後代必須儘到的任務,邱朝陽真的是一分錢都不想給,他們冇養過她,她為甚麼要養他們?這一點兒都不公允!
後代一旦成年,不但不成以催討父母拖欠的扶養費,而在將來的幾十年後,卻還必須付出父母的扶養費。
現在邱朝陽的最首要目標達成了,她和親生父母撕破臉了,鬨上法庭,留下案件記錄了,接下來再考慮降落扶養費的事,邱朝陽實在是同意的,也是情願的,因為她不想再見那兩個噁心的人了,每見一次,都是對她的傷害,以是她也想早點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