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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好好乾,會好起來的!”

在住了兩個周的院以後,我出院了,李嫣和吳細雨上學去了,週末才氣返來,但畢竟跟我不熟,住在一起也不便利,以是週末的時候我就去小旅店拚集著。

畢竟我們過得是分歧的餬口,我不想再住在那邊了,因而我向程雲姍問了她原房東的電話。

“彆急嘛,我想想!”

張帆曉得我是來SH餬口來了,冇有多少錢,以是就承擔了我全數的醫藥費。

“啊?為甚麼?”

“給了半年的房租?那從甚麼時候開端算的?”

“你們熟諳的?”

“我是看在小程的麵子上,屋子一向給你留著,房錢就從你入住的明天起算!”

老安站起家,“走了,小張!”

“這都是您的屋子啊?”

“那好吧,感謝你了!”

“誒,那可真是感謝您了。”

來到SH的三個多月裡,我像是融入了這裡的餬口,每月發薪的時候去個好一點的餐廳犒勞一下本身,其他時候根基就是保持在每天30元餬口費的標準,拋去住賓館的錢和普通的餬口開支,所剩無幾,幸虧張帆在病院交了充足的押金,換藥醫治的錢不消我出。

“可不是嘛,不過啊,小張呢,我收你這點房租真的未幾的,要不是小程特地叮嚀我,我都三千五百塊租出去了呢。”

我到的時候,安叔叔正和幾個老頭玩撲克。

“小程已經給了半年的房租,你隻賣力水電費就行了,如果要上彀,本身去辦理。”

程雲姍在電話裡跟我說:“我跟安叔叔打過電話了,等你找到好事情再去租吧,在賺到錢之前你就先住在我們那邊。”

“啊喲,你都想到中午了哈。你還不平老,想記牌是不成能的嘍。”

“是的,每月兩千五。”

“那如何行呢?我現在能承擔的起房租。”我說這句話的時候內心是比較虛的,房租兩千五百塊呢。

“是的,我們熟諳。”

“這裡能夠做飯的吧?”

“是的,鄰居們都搬走了,我就出錢把整棟樓買下來了,專門用於出租的。”

安叔叔抬了昂首,問我:“你是小張吧?”

“你不怕我借了錢不還啊?然後玩失落。”

程雲姍口中的“安叔叔”50多歲的模樣,胖胖的,髯毛颳得乾清乾淨,在他們阿誰小區開了一間便當店,看起來買賣還不錯。

“雜誌社。”

“雜誌社好啊,都是作家,不錯啊!有冇有作品讓我拜讀一下啊?”

“吳良?你可彆提他了,這傢夥遲早得遭報應!”

“好的,感謝你!”

我接過安叔叔給我的條約,上麵寫滿了租房的權力任務、房錢、重視事項等,最奇葩的一條就是每週末必須插手全部樓層的衛生打掃活動。如果不插手勞動,就要每週交一百塊用於保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