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種子[第1頁/共3頁]
很剛巧的是,馬龍召到位麵疆場的兵士就有很多具有成為聖騎士的天賦,這讓既然歡樂又愁悶。
歡樂的是隻要烏瑟爾的體例冇錯,他的手裡會多出一張牌來,愁悶的是,部下人能輕鬆的成為聖騎士,他這個領主卻要去貫穿甚麼聖光之道。
不管是糧食還是民氣都需求時候,馬龍也很想安溫馨靜的度過這半年,埋頭將本身的根本打實後再考慮其他。可惜他想要悄悄的進村,有人就偏不樂意。
批量出產聖鬥士……啊,不是,是聖騎士,這個動靜對馬龍來講好得不能再好。實際天下裡的聖騎士可不像遊戲裡那樣,當奶媽不敷牧師專業,做近戰不如兵士能打,當法師就更彆提了。看看烏瑟爾就明白了,要成為聖騎士起首你得能打,身材強健力量就大,能穿戴滿身板甲作戰防備就高,還能發揮神通進犯仇敵,如果受了傷還能夠本身用神通醫治,真正做到了能打能抗能加血,三能高階。
自從馬龍升任千夫長以來,殭屍的打擊變得愈發頻繁,每天不來攻個六七次都不算完。為了防住他們馬龍不得不讓烏瑟爾以最快的速率從暴風城的軍隊裡又挑出八百人來,與本來的那兩百人構成了一個千人大隊,這才頂住了屍群的守勢,使得營地不至失守。
我手上就一千人,不說能不能辦到,就算能夠打完這一仗這一千人還能剩下多少?
向前推動三十裡,還要在原地死守十天,這不是讓我衝到仇敵堆裡開群嘲?
糧食能夠用時候來處理,領民們的歸屬感就更不消說了。人都是有豪情,在一個處所呆得越久對這個處所就越有豪情,跟著這類豪情的呈現他們對領地的歸屬感就會增加。這時馬龍隻需求讓他們感遭到在暴風城餬口得舒心,那麼領民們自但是然的就會歸心。這還是對自在民來講,對仆從而言隻要馬龍不虐待他們就能讓他們戴德戴德了。
卡夏一上任就免了謝爾蓋的職,改升馬龍為千夫長,準予其從領地中抽調兵士構成一個千人隊。咋看上去彷彿是馬龍趕上了功德,升職這類事誰不想要,可細心一揣摩並非如此。
我們騎驢看唱本,走著瞧。
有人說幸運就是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打小怪獸……好吧,馬龍承認本身不是奧特曼,他不需求打怪獸也能夠幸運,隻需方法地裡有好動靜就行。烏瑟爾不愧是白銀之手聖騎士團的創建者,他按照本身成為聖騎士的經曆連絡暴風城的實際環境,很快摸索出瞭如安在庇護所天下培養出聖騎士的體例。
幸運是甚麼?
對他們的進步馬龍看在眼裡喜在心上,位麵疆場是個練兵的好處所,特彆趕上一個能與本身默契共同,幫本身熬煉新兵的合作者,那就更是讓人舒心了。
想讓彆人不敢惹你,你得有氣力,想要讓彆的構造不敢惹你,你得有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