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第2頁/共3頁]
林雲初看出她眼中的妒忌和恨意,衝她幽幽笑了一聲。
這個年代的人為三四十塊一個月,林雲初張口就要,不是六十塊,不是三百塊,是一千三百六十塊。
這一開口,讓林可可驚了。
這死女人在罵她白蓮花。
她是真想養她嗎?
林雲初明顯是鄉間的孩子,可她皮膚如何能這麼好?
王秀君先是驚了,而後暴露對勁的淺笑。
上輩子林雲初死活都不下鄉,這輩子卻鬆口了。
她必定要分開這裡。
現在的林雲初可的很楚楚不幸,皮膚皙白,好似剛出殼的雞蛋一樣,彈指可破,臉上雖有淤痕,可一點都不影響她的美,渾身高低都是一種破裂的美感。
“……嗬……”林可可嘲笑一聲,也就林雲初這類見錢眼開、冇腦筋的還能笑出來。
“那就再打攪你們一週了。”林雲初道。
“不過我有兩個前提,第一,我還得在這呆一週,插手燕子的婚禮。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塊錢還給我。
她回城之前,給她留了一個大欣喜!
她天真了。
看來,多罵罵是有結果的!
她覺得拿錢歸去就能過日子嗎?
王秀君暴露、直白的神采讓林雲初嘲笑不已。
若不是林父林母在,她真恨不得直接撕爛她的臉。
闊彆男女配角,闊彆這對奇葩的養父母,闊彆統統的不幸。
想要和他們對抗,她得苟著,而後緩緩圖之。
這輩子,她會讓她走的每一條路都刻骨銘心。
“……”林可可假裝和順的臉刹時裂開。
書中,王秀君一向想將林雲初趕回籍下,林雲初卻如何都不回,必然要搶男主,最後落了個流落街頭、被人踐踏至死的結局。
上輩子,她讓她蹦躂了那麼久。
和態度比擬,到手的票子才最首要。
王秀君神采沉黑沉黑,開端聲音鋒利地數落林雲初,“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兼併著本來我女兒享有的統統。你不戴德也就算了,不但想害死可可,還想訛我的錢!一千三百六十塊,你開得了口!”
“我把你養這麼大,這些年讓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後還變成是我的不是!早曉得我就養條狗!白眼狼都比你有知己!”王秀君越想越氣。
“你籌辦一下,我們等會去一趟司家。”
苟著之前,有一件事不管如何搞都冇錯。
林雲初,你好好笑吧!
王秀君和林誌鋒聽不懂林雲初說的話,林可可倒是聽明白了。
林雲初天然曉得這個金額在這個年代,屬於钜額性款項。
“您都說了,我這類白眼狼丟人現眼,肮臟不要臉。不要臉的人會怕啥?再說,我赤腳還怕穿鞋的?”
“你!”王秀君臉青紅循環竄改,最後忍住了本身的脾氣,咬牙切齒的道,“錢我給你!這些天在家裡給我溫馨的呆著!”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