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城管威武[第1頁/共4頁]
“……”
頓時,經曆豐富的明輝,趕快收起麵前的阿誰紙盒,將錢朝口袋內裡一塞,拉著小蘭就快步走開!而四周聽歌的人,也認識到產生了甚麼,頓時也如鳥獸普通飛散而去!
其前身“城管辦”等屬中華群眾共和國國度奇蹟單位。
“哥哥!哥哥!”小蘭頓時慌了,趕快撲上去,拽著明輝的衣角帶著哭音呼喊著,看到阿誰城管再次舉起警棍,她趕快撲向那名城管死死抱住他的腿,“哥哥快跑!哥哥快跑!”
“城管打死人了?媽呀……”
隻見,在街道的兩端,同時呈現了一群穿戴藏藍色禮服,手中還拿著警棒或是淺顯的棍子,當然另有罰單,就像數十年前,不,比起數十年前,跨過鴨綠江的誌願軍還要雄赳赳、氣昂昂的城管們!
但是,彆的幾名城管,發明瞭本身火伴這邊彷彿有抵擋者,頓時圍攏過來,警棍雨點普通地朝著明輝砸了下來!此中一名城管,卻將明輝的舊吉他給拽了出來,也朝著明輝劈臉蓋臉地砸了下來!
“x的!還敢抵擋!”那名城管一時不備,竟然真的被明輝推到一旁,他謾罵了一聲,手中的警棍,劈臉蓋臉地朝著明輝砸去!明輝弓著背,將頭破血流的小蘭,以及他的舊吉他,一起護在身下,牙關緊急地抵當著暴風普通的守勢!
英國《泰晤士報》對城管的定義是:“中國處所法律者,在履行任務過程中常常會捲入一些公家牴觸事件。”一樣來自英國的,名譽涓滴不下於前者的《衛報》對於城管的觀點是“一些措置輕微犯法和無序狀況的雇員。”《每日電訊報》卻以為城管是“一種差人力量。”而印度媒體則以為,城管“首要的任務就是擯除街頭無照商販,以及查抄各種答應證。”
“逛街的?扯淡!覺得我剛纔冇瞥見你們啊!剛纔明顯就是你們不法在街邊賣唱!二百!掏錢!”
明輝一怔,頓時畢恭畢敬地答覆:“啊,我們是逛街的……”
“臭丫頭!找死是不是!”隨即,狠狠地一腳,便將明天剛好是七歲生日的小蘭,給踹到了街邊,她梳著小辮子的後腦,砰地一聲在人行道邊的台階上,狠狠地磕了一下,頓時,滿地鮮紅……
被聽歌的人群圍在當中的明輝和小蘭,在四周已經混亂不堪,那陣陣叫罵聲、哭嚎聲響徹天空的時候,才終究認識到,危急來了!
明輝倒下了,毫無牽掛地倒下了,他倒下的時候,滿頭滿臉都是殷紅的鮮血,但,即便倒下了,他仍然憑著恍惚的認識,護著已經在地上躺著,早已冇了知覺的小蘭……
“混蛋!敢順從法律嗎?”說著,那名城管就劈手拽住明輝,用手中的警棍,在明輝頭上狠狠敲了一棍!頓時,明輝頭上,一抹鮮紅順著臉頰流淌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