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寶貝太惹火:老公,輕點寵 - 1184.第1184章 時魅vs時可兒(31)

1184.第1184章 時魅vs時可兒(31)[第1頁/共2頁]

時可兒冇有拿她的錢,並且以本身的名義向事件所墊付了統統資金,因為她向來冇有見過一個活得這麼慘的女人,明顯嫁了一個王老五,可滿身產業卻隻要三千多塊。

她在朋友的發起下找到一間狀師事件所谘詢,成果狀師奉告她,普通碰到這類環境的話,如果把握到必然的證據,女方是能夠告狀仳離的,並且很輕易爭到扶養權,以及分到男方起碼一半的財產。

時可兒是在一個飯局上聽到幾個同業提及這件事的,實在大師都很憐憫阿誰女人,隻是現在這個社會太實際了,為了製止費事上身,很多人都充當起了無情的人。

不過當時女方並冇有去查,啟事是傳聞過期可兒的名號,曉得她是鼎鼎大名的狀師,以是就把本身的婚姻狀況以及現在的景象毫無儲存的奉告了她。

當時她啞忍了好長一段時候,直到男方做出更過分的事情,公開帶著情婦列席各種場合,不再顧及她的感受,她才做出了明智的挑選。

對方事前不曉得她是狀師,三言兩語對付疇昔,並不肯意流露甚麼。時可兒當即表白本身身份,為了讓對方信賴本身是狀師,她報上了本身的名字,讓對方上彀查一下。

而這兩個情婦一個是女方的閨蜜,一個是女方的表妹,兩人已經和女方攤牌,並且奉告女方她們不成能分開男方。

隻是時可兒和他們不一樣,在傳聞這件過後,她讓人查到了女方的電話,親身打電話去扣問了一下對方的環境。

時可兒聽後冇有多說甚麼,隻是奉告她:“如果你信得過我,就把相乾質料籌辦好,到‘錦勝’狀師事件所來找我,我做你的狀師,並且不收分文。”

當時女方下定決計要把男方告上法庭,告狀仳離,可她拿著身份證明和其他質料去狀師事件所辦手續的時候,被事件所拒之門外,啟事是她丈夫的乾係和背景太硬,他們一間小小的事件所招惹不起。

因而第二天,女方找到了時可兒,並且拿出本身全數積儲,但願能雇時可兒能幫本身討回一個公道,打贏這場仳離官司。

時可兒接了一樁仳離官司,當事人是女方,三十二歲,與她丈夫育有一兒一女,為了照顧家庭女方放棄大好前程做起了全職太太,不料丈夫在內裡沾花惹草,包養了兩個情婦。

當時女方確切被她威脅到了,因為她是一個從鄉村裡出來的女人,冇有讀過甚麼書,不懂甚麼法律知識,以是不曉得《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有身期間、臨蓐後1年內或中斷懷胎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仳離。

女方在得知男方出軌以後曾勸說過他,但願他能看在後代的情分下和那兩個女人斷絕乾係,男方當時就撂下了狠話,說女方如果硬逼他的話就和她仳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