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賊王(上)[第1頁/共4頁]
此次於鴻鵠一向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時候,才被從監獄裡放了出來。
不曉得於鴻鵠那早死的老子,曉得取了這個寄意鴻鵠之誌名字的兒子,倒是發憤要成為賊王以後,會不會氣得從墳裡爬出來。
人到中年的於鴻鵠那裡有過如此風景?整日裡歡迎各地取經的同業,乃至還構造了一次六省賊王大會,倒是忘了人怕著名豬怕壯的這句老話。
“誰有這麼高超的技藝?恐怕就連師父在丁壯的時候,也冇有這等手腕吧?”
“豫省的宋老2?那也是七十多歲的故鄉夥了,腿腳必定冇這麼利索。”
但是於鴻鵠如何都冇能想到,在不知不覺當中,他身上的五六個錢包儘數被人扒去了不說,竟然連本身逃命所用的貼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覺的摸走了,這讓於鴻鵠想起來頭皮都是一陣發麻。
並且這些人可冇聽過於鴻鵠的大名,更不曉得甚麼叫做尊老愛幼,打下地盤後就想於鴻鵠下了通牒,給出了兩條路。
此次於鴻鵠充分熟諳到專業竄改人生的事理,在獄中除了當真改革以外,更是埋頭苦練盜竊技術,五年以後,於鴻鵠又出獄了。
不過於鴻鵠千萬冇想到,他竟然在自個兒最熟諳的專業範疇,栽瞭如此大的一個跟頭。
厥後滬上被日本人占據,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實在像他這類人,在哪都是一樣的,不過苗六指的運氣不太好,一次脫手的時候,倒是偷到了軍統的頭上。
跟著時候的推移,於鴻鵠當年收養的孩子也漸漸長大了,一個個都能獨當一麵了。
要說最不缺人才的處所,一個是大學,再一個就是監獄了,特彆是進監獄的這些人才,對偷雞摸狗的奇蹟,都有著一種狂熱的愛好。
彆的一個男的相對謹慎點,不過在那西裝胸前鼓起的處所,一眼就能看出是錢包的存在。
這類環境對於於鴻鵠而言,可謂是如魚得水,這些年在監獄裡學的技術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幫子紅小兵前麵,去到誰家直接拿就行。
要不是腦筋裡還剩下了最後一絲明智,於鴻鵠剛纔走到派出所門前的時候,差點就出來喊冤報警了。
此人要臉樹要皮,癩蛤蟆還要個花肚皮呢,好歹於鴻鵠當年也是號令群賊的人,那裡肯屈居人下?加上於鴻鵠也五十開外的人了,因而就想著退出江湖,帶著快八十歲的師父苗六指去鄉間隱居。
再加上有賊王導師苗六指的存在,他這裡也成為了全民賊王們朝聖的處所,隻如果在都城地界混飯吃的盜門中人,每月都要給於鴻鵠貢獻上供。
因而在出獄一年後,於鴻鵠又因為盜竊罪,被判入獄六年,讓於鴻鵠欣喜的是,他還是被關在都城的監獄,又和師父團聚了。
幸虧於鴻鵠已經有幾年冇親身脫手了,給他定的是個窩贓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會被放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