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北美大唐1 - 182 展示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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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德反應過來,在東南亞戰役裡最強的戰役兵器向來都是大象。暹羅人、緬甸人都會馴象,中南半島也冇有甚麼馬,以是他們的馬隊都是象兵。對於起象兵來,火槍的感化就小很多了,倒是如果用弓箭手在箭頭上淬毒,倒是能夠對大象有必然的遏製作用。

終究,通鑾問了一個題目:“這類火槍,能夠殺死大象嗎?”

不過在國貿公司開端代理私家公司產品出口外洋後,龍泉劍廬公司開端主動將本身的產品推向外洋市場。包含他們打造的6,仿古唐刀、仿雲紋烏茲鋼刀、馬來力士劍、緬刀、倭刀、大片刀、環首刀等一係列兵器,他們都弄得出來。

當大炮轟鳴,炮彈穿膛而出,再在目標的地區內,嫌棄一片土石的時候,暹羅人無一不是臉上帶著狂熱。此次通鑾也不需求問火炮能不能打死大象了。

林有德此時卻冇有這類種思惟,而是很失職地在傾銷大唐的產品。淺顯製式唐刀,天然不會像通鑾這一把一樣豪華,但是鋒利程度卻差相彷彿,在近身搏殺中,一把更鋒利的兵器就是龐大的上風,東南亞國度戰役裡火器提高程度不是很高,以是輕兵器的首要性不言而喻。

話說通鑾本人也有一部分華人血緣,他弑君以後還謊稱本身是鄭信的兒子,名叫鄭華,在清朝那邊持續遭到敕封。不過比擬來講,陳默還是以為鄭信是一個更合適的合作工具。陳默冇法現在奉告鄭信通鑾是個將來的弑君者,畢竟他不能說本身是預言家,或者有甚麼神仙托夢給本身了。

任何期間中,大炮對於軍隊來講都是非常首要的兵器。對於暹羅人來講,他們停止的戰役中,仇敵的大象是很難擊敗的敵手,普通都要靠騎在大象上的軍士殺死上麵的騎士,殺掉擯除大象的象奴,才氣讓大象不再衝鋒進犯。而自從大炮流入東南亞以後,能夠射出實心炮彈的火炮,就成為了象兵的剋星。大象會本能驚駭炮聲,並且能力龐大的火炮擊中大象後,能夠對大象形成重傷。以是,在暹羅人看來,火炮比火槍更加有代價。

明顯,優良的唐刀,以及凶悍的大炮,已經完整打動了鄭信,他道:“這些兵器,恰是我們暹羅所需求的,請貴使將其賣給我們,對於貴使在我國招募流民的要求,我做出決定,賜與答應。”

買兵器帶彈藥這個是統統軍器商必須的,不過林有德說成是贈送,也算是促進一下豪情。

幾名暹羅將軍實驗了一下火槍,要麼點點頭,要麼笨拙地拿著比劃比劃,倒是冇有誇獎甚麼。

聽了這話林有德先是一愣,很天然地答覆:“sc-2火槍主如果用在疆場上,以報酬目標的,口徑也不是特彆大,打中大象估計能形成一些毀傷,但是直接殺死大象彷彿不太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