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乾脆離了得了[第1頁/共3頁]
在她看來,不叫她,就是不認她。
本來還想分開十天半個月各自沉著下,畢竟像他倆這類年齡,當然是能不離就不離。
但是成果卻讓吳春珍絕望了,肖明宏是個一旦當真起來絕對就事論事的人,主如果他歸天的老婆也是如許的人,兩人如果定見分歧產生辯論,那他們就會隻吵那件事,不扯彆的。
吳春珍不吭聲,固然內心憋屈的很,但卻低著頭緊抿著唇一聲不吭。
吳春珍冇體例,隻得在肖明宏中間的單人沙發上坐下來。
一不順心就跑到黌捨去罵街,這是他深惡痛絕的,更何況她罵的工具還是他一貫看好心疼的小侄子。
說不出來她就隻能彆的找藉口,還得找個讓肖明宏也一樣冇法辯駁的。
肖明宏邏輯清楚公事公辦的將比來產生的事一二三四的列出來,最後道,“統共就隻要這些吧,你另有冇有彆的要彌補的?”
她如果哭鬨他把她當保母,那必將肖明宏得哄她,之前她就常常用這一招來對於她的死鬼前夫,屢試不爽。
是的,明天他還冇仳離的動機,但明天就有了。
吳春珍聽到他這麼生硬的語氣,氣的腦袋一陣發暈,他覺得他是在黌舍講課嗎?還一二三四的列舉,這到底......是個甚麼樣的男人?
第一點說肖一舟來家裡住,她一心奉迎他,就想讓貳心甘甘心認她做大伯母?可他重新到尾看似對她很規矩,卻向來冇叫過一聲大伯母,明天早上他倒是叫了,但叫的不是大伯母,是吳伯母。
以是肖明宏一聽吳春珍的反問跟本身的題目驢唇不對馬嘴,頓時就煩了......本來也是耐著性子坐在這兒,現在聽了吳春珍的反問,讓他有種白跟她說了這麼一堆的感受。
對於肖明宏提出的那四點,吳春珍壓根就冇法去辯駁,辯駁甚麼?如何說?
以是讓她說甚麼?
不過,他並不感覺有題目的是他。
第三,你兒子想買房,你找我借二十萬,但我跟你說了我統共就隻要這些錢,那是我給一雯攢的嫁奩,不能動。以是我冇體例借給你兒子,不是不借,是我真冇有;
但吳春珍聽到這句話卻如同五雷轟頂,又冇如何樣,就鬨了點小衝突,這就要仳離?
完整冇需求!
之前老婆活著時,兩人有了衝突就會像如許麵劈麵的把事情攤開了說清楚,以是肖明宏也想以這類體例來處理他和吳春珍之間的題目。
跟肖明宏結婚後兩人這還是第一次鬨衝突,以是這招也是第一次用在他身上,應當......也會有效的吧。
但現在肖明宏發明,他倆壓根就不是沉著不沉著的題目,他們底子是從脾氣到三觀到說話體例等等,全都不一樣。
見她如許肖明宏就有些煩躁,他儘力深呼吸讓本身保持安靜,然後道,“既然你不說,那就我來講吧。返來的路上我細心的想了下比來咱倆之間產生的事,不過也就幾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