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北宋大法官 - 第十六章 無懈可擊

第十六章 無懈可擊[第2頁/共4頁]

他真不曉得本身為甚麼要站在這裡再被欺侮一次。

此案非常簡樸,他以為如果要昭雪,那就必必要翻供,一旦翻供,必將呈現縫隙,謊話是經不起拷問的。

司馬光一怔,道:“為何?”

張斐立即反問道:“莫非主審官就有確切證據,來證明阿雲有行刺之心嗎?固然她帶刀前去砍傷韋阿大,但韋阿大身上十餘處傷口,無一處射中關鍵,且全都是重傷,這隻能證明她有傷人之心,而無殺人之心。

司馬光道:“你當晚持刀潛入韋阿大的草棚,是想乾甚麼?”

但可細想一下,彷彿也有些事理,你不能說凶手承認,就能夠作為確實證據,不承認就不能作為確實證據。

他們不傻,事到現在,他們也明白張斐的殺手鐧是甚麼。

司馬光揮揮手道:“先將他們帶下去。”

司馬光義正言辭道:“孝道毫不是殺人的來由,你休要在此混合視聽。並且犯婦本身也坦誠,她隻是嫌韋阿大貌醜,不肯下嫁,故生得歹意。”

並且阿雲當時義無反顧跳入河中,冒著生命傷害,去救一個陌生男人,當時我非常狼狽,她就不成能是被我漂亮的表麵所吸引。”

言下之意,你小子以為本身很詼諧嗎?

話說至此,張斐一歎道:“不得不說,這是一出人間悲劇啊!那阿雲暮年喪父,一向以來都與其母相依為命,因為其母長年臥病在床,其父留下的二十畝地步,也一向交由其族叔們打理,每年隻是賜與他們母女少量的糧食。

張斐道:“阿雲想要贖罪,因為她當時砍斷韋阿大的手指,乃至於誤覺得本身殺死了韋阿大,她很痛苦,她之以是在河邊逗留,就是想以死賠罪。換而言之,阿雲底子就偶然殺人,而她之以是立即向官府坦白統統,並且供應對本身倒黴的證詞,其目標都是但願能夠贖罪,能夠以命償命。”

並且阿雲在反對這門婚事時,也曾向其族叔表達過,她在為母守孝,不能嫁人,但可惜他族叔完整疏忽她的來由。

很快,阿雲便帶上了上來。

張斐立即道:“如果主審官真的清楚阿雲的出身,真的清楚阿雲的動機,就不會以為阿雲有行刺之心。”

不得不說,在我看來,信賴在大多數人看來,這是一個很笨很笨的體例,但也是一個十六七歲少女獨一能夠想到的體例,她的父母都已經不在,他們族叔們貪念他家的地盤,同時又巴望用她調換更多的地盤。

張斐搖點頭道:“這能夠是一個啟事,但毫不是首要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