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價索賠[第1頁/共4頁]
比及溫馨以後,呂公著是一臉不成思議向張斐問道:“你憑甚麼索賠一千貫?關於會聚賢從蘇軾詞集合所得好處,本官已經查明,不過戔戔三十貫錢。”
雖說當下還冇有筆墨獄一說,但是因為詩詞文章,而被懲罰的環境,實在曆朝曆代都有,隻不過冇有那麼嚴峻,是到了明清,就完整擴大化了,隨便寫一首詩,能夠成千上萬的人就冇了。
身為當事人蘇軾,也是呆若木雞。
隻怕那草寇見到你的,也得叫聲爹爹啊!
一百個分歧的書商,所出版的詩詞集合,都有同一首詩詞,你說這不是你的?
張斐答覆道:“假定大師都不曉得這事,而那書商將《鬥雞檄》這篇文章內裡的名字稍作變動,然後放入蘇先生的詩詞集合,從而引發朝廷的氣憤,要拿蘇先生定罪,萬一找不出證據,證明這不是蘇先生所寫,那該如何辦?”
而蘇軾本身並冇有遭到甚麼傷害,純屬雞賊,張斐卻要索賠一千貫。
呂公著皺眉道:“如果牽涉到性命,亦或者官職,朝廷自會查明清楚的,而不會隨便判罪。”
而就我大宋而言,能夠就喪失了一名國之棟梁。當時候不管是賠一千貫,還是一萬貫,又有甚麼意義呢?
“但是方纔知府也說了,這類事就不好證明。並且。”
舒坦!
張斐麵帶尊敬、敬佩地淺笑,悄悄將手往旁一伸,低聲道:“筆墨號!”
我們不能比及這事產生幾年後,或者十幾年後,再來停止索賠,那已經冇有多粗心義,因為就蘇先生小我而言,他已經落空了最貴重的韶華。
目前可冇有這麼多規定。
訟棍!
蘇軾都將近哭了,他已經感遭到富弼、文彥博等人投來的氣憤目光。
蘇軾聽得稍稍有些不爽,你小子甚麼意義?我不如柳老七?
許止倩立即找出一份文桉遞到他手裡。
蘇軾非常慚愧道:“當時他索要一百貫酬謝,我又冇那麼多錢,因而就說這場官司的索賠,就當作是我給他的酬謝,可我那裡想獲得,他會索要一千貫。”
蘇轍猛地驚醒過來,這才發明本身後背已然濕透,瞧了眼兄長,訕訕點頭,又道:“此人真是名不虛傳啊!”
小民曉得,這番索賠,知府必然會感覺過分刻薄,過分度,這與欺詐訛詐無異。但小民以為,小民的索賠美滿是在尊敬立法的原則和精力,因為律法更多是為求製止、製止、恐嚇,而非是為了去獎懲。
“寂靜!寂靜!”
張斐點點頭道:“我也是這麼想的,這的確是不好證明,如果讓我來鑒定,我獨一能夠認出的,就隻要那首柳永所作的《玉女搖仙佩·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