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四十八章 幾滴眼淚[第1頁/共4頁]
張仲微回到房中,猶自氣惱,疊聲喚人斟茶,連吃了三盞,才勉強壓住火氣。林依奇道:“那個敢惹知縣活力?”
張仲微活到二十多歲,自以為受的最大的委曲,便是過繼。雖說身為兒子,得無前提地從命父母的號令,但張梁和方氏連號召都不打就把他送去大房的事,至今讓他耿耿於懷。他自過繼那日起,就悄悄下過決計,這輩子有兩件事是他果斷不會做的,一件就是不將本身的兒子過繼給彆人,二件就是不過繼彆人的兒子。
張仲微與任嬸同個屋簷下餬口幾十年,對她的為人再體味不過,遂半是打趣半是安撫道:“她這小我,你還不曉得,就算你不打她,她也是要亂嚼舌根的,不在乎多這一回。”
轉眼一個月疇昔,這段時候城,花嫂子念及孩子小,主動放棄了休假,對她照顧得無微不至,博得了張家統統人的讚成。林依出月子的頭一件事,就是給她漲了一百文人為,花嫂子領了錢,想著又能給家裡的幾個小子改良一頓炊事,內心非常感激,今後照顧起孩子來,更加經心。
方氏從見過張仲微怒的模樣,一時竟嚇住了,任嬸更是唬得不輕,躲到了樹背麵去,張仲微講完,還是發覺本身的態度不對,但因為他過分憤恚,是以並不想向方氏報歉,而是甩了袖子,拔腿就朝院子裡走。
這會兒方氏讓他過繼張伯臨的兒子,可算是犯了他的大忌諱了。令他忘了孝道,也忘了恭敬,肝火沖沖道:“我和娘子都還年青,又才生了頭胎,嬸孃就迫不及待要我過繼?這世上,冇兒子的人家多著呢,我就算一輩子生不齣兒子,也毫不過繼。”
方氏指著張仲微的背影,哭道:“剛纔你冇聞聲?我講一句,他頂一句,到最後還衝我起火來,我這兒子,真是白養了。”
張仲微如許的性子脾氣,可真是奇怪物,更何況是衝著方氏。林依驚奇了。
楊氏悄聲與她道:“這是風俗,非是賄賂。”林依便心安理得受了,待得洗兒結束,叫青梅和小釦子把盆端到背麵去數錢。
擺滿月酒這天,除了幾家親戚,東都城裡的、祥符縣裡的,很多鄉坤官員,攜妻上門道賀,連歐陽參政都賞了臉,帶著參政夫人親臨祥符縣後衙。來客太多,擠滿了小小的後衙,不得已,隻幸虧仿照二房曾經的做法,請男客們到酒樓坐席,將院子的空間留給女客。
張仲微苦笑,將方氏讓他過繼張伯臨兒子之事,講與她聽。林依拍著懷裡的女兒,道:“我還覺得是勸你納妾呢,如何變作了過繼?”
張仲微走疇昔,將她推了推,擠到她身邊坐下,接過閨女來,不歡暢道:“我正沉悶呢,你另故意機打趣。”
滿月這天,張仲微慎重其事,請卜卦的給閨女算了命,又翻看過皇曆,定下閨名張語,又有按排行的密切稱呼張大娘。林依宿世就是單名一個“語”字,聽了這名字,感受格外親熱,是以非常對勁;但阿誰“張大娘”,固然她曉得如許的叫法,乃大宋的說話風俗,但還是如何聽如何感覺彆扭,因而問張仲微:“可否換個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