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花會(中)[第1頁/共3頁]
最後就是婁煙,讓之前的鄭朗名聲大壞的行首。
譚婉,十七歲,家道中落,自幼被賣入青樓。因為姿色出眾,被老鴇悉心調教,善長各種樂器,最特長的還是古箏,也善長唱歌,不過不如婁煙。其他幾位行首一樣如此,歌頌是行首必修之課,不過歌喉比起婁煙,都稍遜一籌。其民氣較冷,眼高絕頂,非是平常客,有能夠出再多的重金,都不歡迎。
一會兒,來到蔡水河邊,已來了很多人。跟著幾輛香車在涼亭駛了過來,在涼亭邊停下,五個如花似玉的少女走下車子,決鬥終究到來了。
一兩銀子,不是大數字,也不是小數字,整兩貫錢,好買到二十鬥最好的大米,幾十斤豬肉,青齊能買近一匹絹或者紬,一匹半綢。平常老百姓能捨得花一兩銀子買朵花,連美人一笑都博不到?
現在讓宋祁寫,即便狀元之才,也一定寫成甚麼模樣。
那麼買得起花的人,會不會在乎你將這個錢捐助給貧苦學子?象本身幾個好兄弟,能讓他們不風險百姓就算好的了,還希冀他們有這個慈悲心?
可幾個少年臉上倒是充滿了各種神采,心中或得或失。
鄭朗聞聽後,慨歎一句:“這真是林子大了,甚麼鳥兒都有。做父親的美意義要這個錢麼?還是去打賭的。”
在諸人期盼下,中秋節終究到來。
是官方的說法,鄭朗家中另有她那條從胸口處取出來的繡帕。通過這一點,也一定如此,不過是沽名釣譽,舉高身價罷了。
“那更不能爭啊,不愁吃的,不愁穿的,何必爭一個勝負。勝了好,敗了,又如何辦?這幾娃傻了不成?”
一個寫得活潑,一個寫得雍容。
第四個叫江杏兒,十五歲,她的善長與其他諸女略有分歧,對樂器成就皆很差,歌喉普通。但善長書法,繪畫也似不錯,並且對書法沉淪到癡絕的境地,常常不吝重金采辦大師的書法返來把玩。這也是雅事,不過作為行首,終是不好,人家來玩,是看你唱歌跳舞,或者演出樂器的,難不成決計前來花重金看你寫字繪畫?那是文人做的事,你一個蜜斯,懂一點,就行啦!
“阿誰不會,”鄭朗斬釘截鐵地說。
他信心實足,可哥幾個很擔憂。武三郎問道:“大郎,她請了高人的。你也是如許說。”
白玉娘,十六歲,也因為家道中落,被賣入青樓,但是父母很不好,母親輕浮,風格不樸重,父親好賭,到了青樓後,垂垂立名,父親常常來討要財帛,然後到賭場華侈。白玉娘逼迫無法,隻能自掉身價,出錢高者,都一一歡迎。是以,在五個行首中彷彿最賤。不過,有很多人慈念她的孝敬,倒也不嫌棄。
四兒還小,並不能瞭解失利後會有多痛苦,可也體貼,回房時,悄悄問道:“大郎,你說誰會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