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第3頁/共3頁]

當然,因為最後的書名未能通過,成果成了不散的怨念,導致在書中特地呈現了兩次,每次還都是重頭戲。

這世上哪有絕對的好人或好人。

有幾個原則是從一開端就雷打不動的。

如果再讓我取一次書名,決不超越三個字,不信賴我們下一本書走著瞧!

講真的當時我是很懵的。

“《X來》、《我要做XX》,比如。”

“七十萬……這篇幅在女頻還差未幾,男頻如何都得百萬字起。”

“七十萬啊。”

“不不不……我的仆人公一點都不想當天子,……容我再想想,我畢竟不能棍騙讀者對吧。”我感到了信口舉例的風險。

以是完本以後我也再三深思這一點,伏筆能夠埋,但不能多,點睛就好。

嗯,因為作者連應當是甚麼樣都不曉得,能一樣就見鬼了。

嗯?這書如何感受讀起來和以往的有點不一樣?

不過遺憾的是,因為訂閱成績不睬想,刪減了很多內容。實在溫蘭不是死在瀚江,而是死在鐮穀。朱芷潔也不該死在雪廬,而是死在溫帝的手中。葉茵的結局冇那麼完竣,魯秋生的人生也冇那麼榮幸,乃至連蘇曉塵都……

關於筆墨。

故事收了尾,但小說我還會持續寫下去!

“嗯……《我想當天子》,這個還挺不錯,比先前那幾個都好,隻要你情願的話。”

開端寫的時候,我覺得這是個好風俗,但厥後發明也不儘然。正所謂張弛有度,如果筆墨過於凝練,資訊量太大,輕易使讀者產生頹廢感。現在大多數的讀者翻開網文是為了尋覓放鬆,而不是想費腦筋再去研討甚麼。過分水字當然不好,但過分的不水字也不可,關頭還是個度,這能夠就是熟行作者們說的“節拍”二字了。

說到伏筆,這個東西真是讓我又愛又恨。

等等……如何俄然又多了二十萬?

我好久以後才曉得,很多讀者看到字數不到百萬的,連點都不會點開,但在那一刻我確切不明白是甚麼啟事。

以是讀《碧海風雲》的書友們大抵是有感受的。

我腦補了一下,那咋辦,難不成叫《策來》?實在講真的我看到《X來》這個書名的時候,我也一頭霧水不曉得他是要講啥啊。

“真的能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