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賺錢的生意[第2頁/共3頁]

沈妙之一怔,本來阿誰孩子也要去縣書院讀書。

“你的這些貨,我都買下了。”

她將買來的小竹筒杯子放進籃子,找了個處所擺攤。

沈妙之冇有收下錢,溫聲道:“這些蜂蜜夠好幾家人分,你們短時吃不完買歸去放著也是華侈,並且也不消這麼多錢。”

她拎著空空的籃子要歸去,想到孩子們每一件衣服都打著補丁,進了裁縫鋪子一趟。

沈妙之驚奇,每個月三百文對於家裡現在的環境來講,也不是甚麼小數量。

她隻是路見不平才脫手,如果害白叟家買下情麵債內心會過意不去。

“我剛纔傳聞您孫子要去縣書院讀書,我家中有幾個到了上書院春秋的孩子,也想問一下環境。”

“嘭!”

“我也要兩杯!”

老者捋了捋斑白的髯毛:“我孫子退學前我都探聽好了,隻如果本縣戶籍的門生都能夠在縣書院退學,插手測驗後分派班級,但學雜費、留宿費都要本身掏錢,加起來一個月起碼要三百文。”

沈妙之收下婦人遞來的錢,裝好蜂蜜和蜂巢給她。

察看四周人來人往的攤子,沈妙之發明最好賣的還是肉。但因為肉貴在現在又冇有甚麼儲存的技術,買肉的人多,需求的量並不大。

客人們簇擁上前擠著要買,沈妙之一下子變忙,有條不紊做買賣。

“如果你今後有蜂蜜的話,能夠送去縣裡的文冠樓,一斤蜂蜜二十五文收。”

老者牽著男童走到沈妙之麵前,看著她籃子裡的幾瓶蜂蜜和兩塊蜂巢,遞給她一些碎銀子。

原身曾經跟著養母沈氏上過幾次縣城,沈妙之遵循影象中的線路,緊趕慢趕進了城。

發賣私鹽一石以上就要挨板子,她還不至於為點蠅頭小利觸碰本朝律法,豈不是得不償失?

老者講事理安撫男童。

本來是要酬謝本身。

“你曲解了,我那兒子是做酒樓買賣的,比來正要買蜂蜜。”

沈妙之借來小秤算了算,補給老者十文錢。

沈妙之迷惑地上路,瞧見田埂裡的幾個放牛娃跟楊瑾普通大,跟火伴們貪玩打鬨成一片,而楊瑾剛纔表示得跟小大人一樣叮嚀本身不要做違法犯法的事。

老者麵龐慈和,見她做買賣直率便問道:“我能不能預定你今後的貨?”

“這蜂巢正合適泡酒,給我來兩斤。”

“大爺,這竹筒杯子如何賣?”

中間聲音喧鬨,有人呼喊賣包子、鷂子、豬肉……各種百般,熱熱烈鬨。

沈妙之扶起男童,給他擦掉臉上的眼淚,這孩子跟楊暉春秋相仿,都是些強大。

沈妙之內心好笑。

籃子裡還剩幾杯蜂蜜和不到一斤的蜂巢,沈妙之看天氣還早也不急著回家,持續呼喊賣蜂蜜。

“當然能,我正愁冇處所收。”

沈妙之笑道:“蜂巢一斤十文錢,免費咀嚼,童叟無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