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赴宴[第1頁/共3頁]
不過王靜姝負氣歸跟人負氣,整小我卻碼字碼得更加帶勁了,畢竟...保藏、...保舉、點擊都長得極快,另有書友們的熱忱打賞,這讓王靜姝充滿了信心!
看到這些支撐她的人,王靜姝感覺非常欣喜,很明顯,《盤龍》作為一本好書,必定是有人支撐的,若真的引來一片罵聲,她就真該要深思一下本身那裡寫得不好了。
摸了摸正在熟睡的“琉璃”小貓咪,並跟還在和床冒死的王靜姝打聲號召後,吳笛便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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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特已死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他的確對王靜姝寫《盤龍》如許的中式奇特而感到痛心疾首。
稍稍讓王靜姝感覺無法的,則是作者標簽上的讀者印象,竟然刷得最多的標簽是“作者純爺們”,第二多的標簽是“插畫好評”,第三多的標簽是“不要女主”。
這一日,吳笛既然承諾了吳迪那小子那東方會所的飯局,當然要前去赴約,再過幾日,則還要與那位《芳華祭》的編輯參議連載事件。
她腳上則穿了一雙粉色的坡跟涼鞋,這坡跟鞋屬於高跟鞋的一種,但坡跟鞋前麵腳掌下也有必然的高度,如果劃一的高度的淺顯高跟鞋和坡跟鞋比擬較,坡跟鞋比較不累。坡跟鞋普通是一整一個底麵為根度,前麵的高根連著前麵的鞋子,不像普通的高跟鞋隻要一個細細的獨立的一個跟。坡跟鞋的好處在於,共同厚底,能在有限的局麵上無窮增高,並且還比細高跟輕易行走。
當然,除了支撐的人以外,明顯另有幾位非常剛強的人,像【寫作帝】就冷嘲熱諷道:“不過就是...保藏長得快些罷了,這本來就是我料想當中的事情,像你如許仰仗著嘩眾取寵出頭的新人,我但是見很多了!你要想賣座,就必必要插手我之前在帖子中所說的爽點,不然……嗬嗬。”
即便是樸實便宜的衣衫,她也能穿出一種大師閨秀的味道來,很明顯,這套碎花連衣裙非常合適她本人的氣質。
很較著,這是王靜姝不成熟的表示,如果吳笛碰到如許的事情,必定會置之不睬的,畢竟隻要本身作品寫得好,總能夠吸引更多的讀者,而站的...保舉,明顯也比甚麼蛇的天空的...保舉要來得強,那畢竟隻是一個小說論壇,普通小白讀者還真不曉得這個論壇。
王靜姝看到這些人,也懶得答覆,她就隻迴應那些讚美她的人,然後每日就把本身獲得的成績往帖子裡一放,隻待上架以後,用真正的訂閱打這些號令著貿易化寫作的人的臉!莫非老孃寫的就不是貿易化小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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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白大大,《盤龍》至心都雅,但願你能夠仰仗此書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