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意外狀況[第3頁/共3頁]
他們隻是用了“簽約金”的說法罷了,“簽約金”是獵頭公司為了挖角而給的錢,毫不成能是這麼大筆錢。咱實在並不是甚麼特彆人才,對方慷慨地給了這麼一大筆錢……從對方做事隱蔽的特性看,這應當是買命錢。二百萬用來買一條命,算高還是不高呢?按國度補償標準,這錢算是高的,但咱是人才啊,從人才角度衡量,這錢又太少了!
隻聽高爾在王成背後丁寧:“我另有最後的七天期限,這七天我們不要見麵了,你把車輛扔在商定地點,會有人來取的。接下來,你本身做好隨時撤離的籌辦,等接到我的信號,不管你護照是否辦下來,必須立即解纜――到時候我會給你一個換乘交通東西的地點,我們不消再見麵了,分頭走。”
你瞧,這是一樁統統人都歡愉的事情,誰都以為本身在這場遊戲中贏了……而我,真不明白這天下如何了,竟然另有如許的事情,白送錢給彆人,讓人買下本身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