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步步驚唐 - 第0104章 我是花骨朵

第0104章 我是花骨朵[第3頁/共4頁]

.(未完待續。)

他忍不住掙紮著坐起來,對李四維說道:“李使君,盧兆義一派胡言,底子是在混合是非,倒置吵嘴。”

李昂再次打斷他道:“就算這是真的,和我有甚麼乾係呢?案子是火井縣令判的,和我有甚麼鳥毛乾係?”

按大唐律法,刑訊時利用長三尺五寸,大頭三分二厘,小頭二分二厘的公用刑囚杖,隻能擊打背、腿、臀,且要求這三個部位受刑相稱。

邛州方麵供應的大量人證物證。另有各種賬冊和信函,足以證明盧兆義和曾應凡暗中勾搭,做過很多違法之事。

結果曾應凡傳聞火井縣一個叫劉二虎的人,因其父親吃了方家的鹽中毒而死,把方家告到了火井縣衙,曾應凡感覺此中有蹊蹺,就托某派人到火井清查此事。

案子鑒定以後,李四維纔開端給百彙通的諸戶兌現。查封的財產總計不過四萬緡,鮮於向一下子兌走了三萬緡,剩下的一萬緡不敷兌現給統統的儲戶,李四維隻能挑選性的給一些有背景的人優先兌現。

“盧兆義,你招是不招?!”李四維再次大喝。

已經緩過氣來的廖仲南搶先嘲笑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李昂,你為了謀奪方家的鹽井,在火井勾搭縣令崔寅,肆意妄為!劉二虎的父親中毒身亡,清楚是有人在背後讒諂方家,你們為了篡奪方家的鹽井,卻假作不知,藉機構陷方同興,還煽動販子刁民,禁止本官查案,誹謗本官…….”

“李使君,某………..某冤枉啊…….”

靠!聽到這,李昂躺不住了,盧兆義這廝大要上是招認,實際上是避重就輕。變相地在控告他和趙家,再讓他這麼扯下去可不妙。

在當代的堂審中,以酷刑迫使被告招認,這是官員們最常用的伎倆,盧兆義明顯媒介不對後語,還是死不認罪,李四維天然也是各種大刑輪番而上。

對廖仲南這隻秋後的螞蚱,李四維還不愛理睬呢。讓人把廖仲南抬下去後,持續問案。

固然,這如何看,都像是在打發要飯的。

廖仲南那小小的心靈一再遭到打擊,竟再也接受不起,氣得“噗!“的一聲,當堂口噴鮮血,仰天倒下,人事不省。

刑訊不能超越三次,用刑總數不能超越二百下。如果達到了法定的拷囚次數,被告人仍不肯招認,便能夠取保,並反過來拷問被告。

我是未成年人我怕誰?李郎君抬手取出一塊碎銀,隨後扔出去,叮!碎銀滾到廖仲南腳下,這就算是交錢贖罪了。

李昂笑道:“我看上去固然比較成熟,但那是因為從小孤苦阿誰伶仃,流浪阿誰失所,整天自餬口計所至,但我確切是生於開元二十年。廖禦史如果不信,可到犀浦縣查查我的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