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英倫高級學校“封校”事件(10)[第1頁/共3頁]
那那份鄺雅的屍檢陳述是否很首要呢?是不是能起到該宗案子的一個走向呢?易娉很必定的說道:“是的!很首要。因為過後通過對鄺雅的重新屍檢得知,鄺雅固然是跳樓了,但不是死於墜落傷,而是死於堵塞!筆者表示不明白:這個如何就首要了呢?恰好申明周天將鄺雅堵塞殺身後,將其推下樓,形成他殺的真相,這一點都申明不了題目呀!可易娉給筆者的答案讓筆者嚇了一跳,易娉明白表示:按照易娉徒弟的判定,鄺雅是先墜樓,然後被堵塞而死!固然有周天將鄺雅推下樓,然後跑下樓將鄺雅堵塞而死的能夠,但這類殺人體例實在是過於煩瑣,不太像是凡人所為,易娉的徒弟曾經就鄺雅墜落的案發明場去看過,四周的綠化叢固然有被很多人粉碎過(很多師鬨過後獵奇的走進綠化叢看滅亡現場),但都冇發明過跟周天有關的陳跡。在給周天做屍檢的時候,也冇有發明周天的身上有跟綠化有關的殘留物。按照易娉徒弟多年的法醫經曆,應當能夠鑒定:鄺雅的堵塞有百分之九十的能夠不是周天形成的,應當另有其人。
在這裡筆者要彌補一句:有關周天和鄺雅的屍檢陳述。為安在兩人屍檢陳述未構成之前,警方就倉促奉告案子已破呢?是不是草率了一點?那確切是啟事的。筆者曾經這個題目就跟法醫易娉(編者按:有關法醫易娉的一些事蹟,可參閱拙著《見鬼實錄我和我身邊人》、《見鬼現場轉頭看身後》。)交換過,因為該案件已經結案,內裡一些黑幕質料並冇有凡是意義的“絕密”屬性,以是易娉也能跟筆者有一些良性的相同,並不是之前問她甚麼,老是一種不冷不熱的態度,易娉說:凡是屍檢陳述的構成是三到五個事情日,也有因為案情的特彆需求,加班加點,收縮至一到兩個事情日完成的。當時因為英倫黌舍這案件影響比較大,引發了大量媒體的存眷,以是警方為了通個這個案件,再媒體麵前揭示本身的破案才氣,以是對外就宣稱二個事情日內會有全麵的屍檢陳述,五個事情日以內會破案。警方的正視下,易娉的徒弟也被聲援至該專案組,做鄺雅的屍檢陳述。可令人不測的是,那邊鄺雅的屍檢陳述還冇構成,這裡的周天已然是摸了電門他殺,這令人有些湊手不及。更加關頭的是:當鄺雅的屍檢陳述將近構成之際,不曉得為何,存檔屍檢陳述的那部電腦出了題目。據屍檢的事情職員反應,就在屍檢陳述構成籌辦列印的那晚,值班職員模糊看到鄺雅的屍身活了過來,隨後四周的電器設備個人短路,很奇特。本來屍檢場合是有監控的,大師按照值班職員的描述去調取監控檢察,發明阿誰時候段的監控設備也十足失靈。這就很費事了,有關鄺雅的屍檢陳述蕩然無存,說白了,就是遵循警方要求的時候供應屍檢陳述已然是不成能的了。另一邊警方已然是承諾了媒體味在二個事情日以內出具鄺雅的屍檢陳述,現在出具不了,如何辦?隻能是弄虛作假,給出了一份臨時草擬,跟鄺雅冇有半毛錢乾係的屍檢陳述,將媒體對付了疇昔,而也恰是按照這份胡編亂造的屍檢陳述,警方“順利”破案,給出了:周天見財起意,製造了鄺雅跳樓他殺的真相,視為周天謀財害命,在東窗事發後,周天懼罪他殺,已死以謝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