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非法集資和風險投資[第3頁/共5頁]
風險投資簡稱vc,是一個商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內涵的觀點,實在把它翻譯成創業投資更加安妥。
聽了兒子這話,範無病頓時半天不出聲兒了,過了好一陣子才苦笑道,“國度的外彙儲備纔不過三百億美金罷了,你真行啊!嘿,富可敵國這四個字,竟然是用來描述我兒子的?嘿嘿,真是做夢也冇有想到的事情啊!”
範無病笑了笑,也冇有說甚麼謙善的話,本身的估計還是保守了一些的,起碼那幾家收買來的收集公司的代價,就足以超越上萬億美金的代價了,再加上一些零零總總七七八八的小公司們,可都是現金奶牛啊!
範亨聽得連連皺眉,就問範無病道,“這麼說,風險投資的本錢,一定就能夠順利地收回來吧?所謂的風險,是不是就在這裡?”
因為沈太福和鄧斌題目的發作,國度立法開端對官方集資行動停止管束,《貿易銀行法》、《關於懲辦粉碎金融次序犯法的決定》、《刑法》中規定了不法接收公家存款罪、集資欺騙罪和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三個罪名,並對官方集資行動的有關行政法律及法律任務作了規定。而國務院《不法金融機構和不法金融停業活動打消體例》又提出了變相接收公家存款地觀點,最高法下發了《天下法院審理金融犯法案件事情座談會記要》,最高檢、公安部公佈了《關於經濟犯法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關於不法集資,很多人最早的印象都是逗留在九十年代初期。當時,海內金融次序方纔建立,一些犯警分子趁機渾水摸魚,官商勾搭製造繁華假象向不明本相的大眾集資,成為當時特性。無錫鄧斌老太太三十二億不法集資大案驚心動魄,一時舉國存眷,也激發了天下金融體係的清算。這也是不法集資的第一個大潮。
當然了,集資也並非都是血本無歸的,在浙江的麗水,本地人集資投入到小水電的扶植當中,贏利就極其豐富。當時政策不全麵,也不標準,投資小水電站利潤奇高。開初老百姓是不曉得這些事情的,首要參與的還是當局公事員。
“那你有甚麼建議呢?外洋普通是如何措置這些事情地?”範亨非常感興趣地問道。
到時候隻要一脫手,就不愁冇有大筆的資金用來生長更加光亮的財產,本身所要做的,不過就是幾年的等候罷了。
就彷彿是萬燕公司如許的高科技民營企業,假定不是冇有便當的融資渠道的話。也不會敗落到需求被人壓價賤賣的境地,如果不是範無病本身伸了一把手的話,了局也是能夠預感到地,將會同本來一樣,逐步墮入三流企業的範圍當中,逐步消逝在汗青的長河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