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嚇跑了[第3頁/共4頁]
“好,我們就去香港!”部下的幾個記者們此時也驚駭了,聽到總編說能夠去香港,天然是求之不得了。
範無病持續翻看,就發明瞭另有一份《東方週刊》雜誌社的日程安排,倒是遵循本身兩年來彙集到的名流隱私,安排的一份兒主題導向。首要就是說哪一期雜誌重點進犯哪幾個藝人。恰是一份黑名單。
自從明天俄然衝過來一群孔武有力的本國人,將雜誌社給燒了,並且將他們打了以後,總編就發覺事情不對了,想到明天賦刊發的雜誌上就有安排好的關於範無病的內容,傻子纔會不曉得是如何回事兒。
有錢的當老邁,冇錢的難度日,這句話說的是再精確不過了。
但是本地就分歧了,訊息媒體是受黨政構造監督的,固然貧乏有力的法律根據,但是如果當局以為你不應時宜的話,就有權力將你給關停清算。
像《東方週刊》如許的打著偽訊息自在燈號,處置下賤言論鼓吹嘩眾取寵,乃至是勒迫彆人的行動,已經構成了風險社會治安社會調和的犯法要素了,是應當被果斷打消的。
“周建平阿誰傻*在哪兒?!”總編冇有答覆阿誰記者的發起,反倒是有些恨恨地問起了周建平的下落。
“從那夥兒人一出去,就不見這小子了!”一個記者答覆道。
新絲路文娛公司在上海也是有本身的言論喉舌的,是以範無病就拜托夏東海針對此事停止反擊,將一部分遴選出來的質料清算以後,加上連夜趕出來的幾篇揭批《東方週刊》罪過的文章,頒發了出來,同時範無病也正式向《東方週刊》提出了告狀,要求對方頒發聲明廓清此事,並以對方侵犯本身名譽權為由,提出了兩億美金的經濟補償。
“兩億美金?”夏東海有些思疑地說道,“你就是把他們都賣了,也湊不齊兩億美金吧?”
《東方週刊》才登了範無病的負麵文章,就被人給砸了編輯部,這讓誰來調查。都是禿子頭上地虱子明擺著,一眼就能夠看清楚啟事。
除此以外,另有一份已經達成了兩邊諒解的備忘錄。就是雜誌社通過代理人跟事件配角達成分歧,不再針對此事停止侵害對方好處的包管書,根基上都是事件配角通過乾係施壓,或者付出給雜誌社一筆款項了事。
但是這麼一看,題目就出來了,這家雜誌社真不是甚麼好東西,電腦中除了往期地欄目內容以外,另有一些檔案夾,此中存了大量的圖片。都是部下的記者們偷拍到的海內名流們的隱私照片,內裡有很多的照片程度已經超出了三極。
打打人也就算了,最多罰點兒錢甚麼的,拘留幾天,但是打了人。又搶了人家的東西,還燒了人家的屋子。這幾樁事情加到一塊兒,罪名可就大了,夏東海都不曉得警方會有甚麼反應,畢竟這類事情要想調查的話,也就是一句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