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意義莫名[第1頁/共3頁]
關於這件事也是有極大爭議的,很多彆史記錄的是,因為這兩個方士導致的坑儒,活埋的大部分是方士,另有一部分“百家”弟子,也就是“諸子”相乾門人。
此次韓佑不豎中指了,四個大字,我***!
要曉得秦始皇當時候固然建立了汗青上第一個集權王朝,可隻能說是節製了“身材”,冇有節製“思惟”。
關於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背後目標,說穿了實在和臣子權力圖鬥也有直接乾係。
對啊,冇錯啊,咋的了,人活著不就為了在不竭滿足本身的過程中破鈔生命嗎。
寫完後,韓佑看向了“第二題”。
這是第一道題,第二道題說的是四小我,最被孔子賞識的顏回、最有政治才調的子路、軍事才調很短長的冉求,以及最有錢的子貢,說這四小我為甚麼被孔子看重。
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貧民欲者也,因而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反叛之事。
不過支流觀點以為實在和方士冇毛乾係,秦始皇活埋的就是儒生。
樂以刑殺為威,以及貪於權勢至如此,出自兩個方士之口,期間是秦始皇同一六國後的第二年,也就是“焚書坑儒”中的焚書後的第二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司馬遷的《史記.儒林傳記》中有一段寫的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方士》,要曉得在漢朝之前,儒生是一種很空洞的定位,此中也包含了方士,就彷彿說後代的文明人一樣,作家、學者、教員之類的,都叫做文明人,儒生阿誰時候的意義也是如此。
但是實際上和倆方士說出樂以刑殺為威,貪於權勢至如此這話,應當是冇太大乾係的,有冇有這兩個方士都是兩說。
可要不這麼寫的話,那就是另類。
再看韓佑的題目,就很無語。
在這類前提下,李斯纔給秦始皇出了主張,終究變成了“焚書”。
秦始皇那是甚麼小暴脾氣,冇的說,挖坑全埋了,還得是活埋,也就是焚書坑儒的第二階段“坑儒”了。
這就是個圈套題,人有慾望很普通,儒學要人們必須壓抑慾望,乃至壓抑人道、本性,用儒學的那一套來壓抑,說的再淺顯點,就是說你不學儒學,你就是牲口,不壓抑慾望的牲口。
韓佑抓著筆瞅了半天,寫上一句話,大口語。
韓佑再次提起筆,他俄然認識到了一個關頭性的題目。
考題,要寫本身的設法,本身的貫穿,本身的觀點。
樂以刑殺為威,意義是說始天子也就那兩下子了,喜好用酷刑和殛斃顯現他很牛B。
《史記》有載,秦始皇同一六國後,丞相李斯以為官方《諸子》雜學太多,大請安思就是如許下去咱大秦老百姓很輕易被帶歪,現在已經開端誹謗朝政了,思惟不同一如何行,這是病,得治啊,最好是今後大師說話凡是帶敏感字的全都變成叉叉圈圈之類的,給這群孫子全樊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