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四之器[第1頁/共2頁]
水方:水方以椆木、槐、楸、梓等合之,其裡並外縫漆之,受一鬥。
交床:交床以十字交之,剜中令虛,以支鍑也
鍑:鍑以生鐵為之,古人有業冶者所謂急鐵。其鐵以耕刀之趄煉而鑄之,內摸土而外摸沙土。滑於內,易其摩滌;沙澀於外,吸其炎焰。方其耳,以正令也;廣其緣,以務遠也;長其臍,以守中也。臍長則沸中,沸中則末易揚,末易揚則其味淳也。洪州以瓷為之,萊州以石為之,瓷與石皆雅器也,性非堅固,難可耐久。用銀為之,至潔,但涉於侈麗。雅則雅矣,潔亦潔矣,若用之恒而卒歸於銀也。
竹筴:竹筴或以桃、柳、蒲、葵木為之,或以柿心木為之,長一尺,銀裹兩端。
風爐:風爐以銅鐵鑄之,如古鼎形,厚三分,緣闊九分,令六分虛中,致其圬墁,凡三足。古文書二十一字,一足雲“坎上巽下離於中”,一足雲“體均五行去百疾”,一足雲“聖唐滅胡來歲鑄”。其三足之間設三窗,底一窗,覺得通飆漏燼之所,上並古文書六字:一窗之上書“伊公”二字,一窗之上書“羹陸”二字,一窗之上書“氏茶”二字,所謂“伊公羹陸氏茶”也。置墆臬於其內,設三格:其一格有翟焉,翟者,火禽也,畫一卦曰離;其一格有彪焉,彪者,風獸也,畫一卦曰巽;其一格有魚焉,魚者,水蟲也,畫一卦曰坎。巽主風,離主火,坎主水。風能興火,火能熟水,故備其三卦焉。其飾以連葩、垂蔓、曲水、方文之類。其爐或鍛鐵為之,或運泥為之,其灰承作三足,鐵柈台之。
具列: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純木純竹而製之,或木法竹黃黑可扃而漆者,長三尺,闊二尺,高六寸,其到者悉斂諸器物,悉以擺設也。
瓢:瓢一曰犧杓,剖瓠為之,或刊木為之。晉舍人杜毓《荈賦》雲:“酌之以匏。”匏,瓢也,口闊脛薄柄短。永嘉中,餘姚人虞洪入瀑布山采茗,遇一羽士雲:“吾丹丘子,祈子他日甌犧之餘乞相遺也。”犧,木杓也,今常用以梨木為之。
熟盂:熟盂以貯熟水,或瓷或沙,受二升。
炭撾:炭撾以鐵六棱製之,長一尺,銳一豐,中執細頭,係一小钅展,以飾撾也。若今之河隴甲士木吾也,或作錘,或作斧,隨其便也。
鹺簋:鹺簋以瓷為之,圓徑四寸。若合形,或瓶或罍,貯鹽花也。其揭竹製,長四寸一分,闊九分。揭,策也。
畚:畚以白蒲卷而編之,可貯碗十枚。或用筥,其紙帕,以剡紙夾縫令方,亦十之也。
都籃:都籃以悉設諸器而名之。以竹篾內作三角方眼,外以雙篾闊者經之,以單篾纖者縛之,遞壓雙經作方眼,使小巧。高一尺五寸,底闊一尺,高二寸,長二尺四寸,闊二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