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第1頁/共3頁]
1973年,郊區部分再分設黃埔區。
1953年5月,西村區併入白雲區。同年6月,黃埔區建立。
廣州塔(7張)
廣州(2張)
1951年10月,郊區7個調劑為4個(白雲、芳村、西村、新滘)。
1983年,韶關地區的清遠縣、佛岡縣劃歸廣州市。
1962年5月,3個郊區歸併為1個郊區。
廣州(6張)
1994年3月,撤消從化縣,設立從化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廣州(5張)
1949年,廣州市分彆為28個區,此中城區20個(逢源、黃沙、西禪、長命、沙麵、陳塘、承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東堤、漢民、前鑒、大東、東山、洪德、蒙聖、海幢)、水上區1個(珠江區)、郊區7個(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瀝滘、三元裡)。
1950年,28個區歸併為16個區,此中城區8個(長命、河南、惠福、永漢、承平、越秀、大東、荔灣)、水上區1個(珠江區)、郊區7個(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瀝滘、三元裡)。
1949年,廣州市分彆為28個區,此中城區20個(逢源、黃沙、西禪、長命、沙麵、陳塘、承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東堤、漢民、前鑒、大東、東山、洪德、蒙聖、海幢)、水上區1個(珠江區)、郊區7個(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瀝滘、三元裡)。
1993年6月,撤消花縣,設立花都會(縣級),由廣州市代管。同年12月,撤消增城縣,設立增都會(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2014年2月,撤消黃埔區、蘿崗區,設立新的廣州市黃埔區;撤消從化市、增都會,設立從化區、增城區。廣州市下轄11個市轄區。[17]區劃沿革
1952年9月,8個城區歸併為5個(東區、中區、西區、北區、河南區)。
1956年6月,黃埔、白雲、新滘3個區歸併為郊區。
1994年3月,撤消從化縣,設立從化市(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2000年5月,撤消番禺市和花都會(縣級),設立番禺區和花都區。
廣州(2張)
1987年1月,郊區改稱為白雲區。1988年1月7日,龍門縣劃歸惠州市,新豐縣劃歸韶關市,清遠縣和佛岡縣劃歸清遠市。
1952年9月,8個城區歸併為5個(東區、中區、西區、北區、河南區)。
19年,佛岡縣劃歸韶關專區統領。
1993年6月,撤消花縣,設立花都會(縣級),由廣州市代管。同年12月,撤消增城縣,設立增都會(縣級),由廣州市代管。
1985年1月,郊區部分分設銀河區、芳村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