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頁/共4頁]
“嗯,去吧,早去早回。”
“那呆會兒見!”
在中間抽著煙抽的王爺爺開口:“小保,你用手電筒送送蕭哲同道。”手電筒用電池,平常捨不得用的呢。這是大隊裡的東西,不過大部分都是王支書在利用。
“好咧,小保,是哪個知青啊,他故鄉是那裡的?”現在家裡不會少口吃的。
半晌後,兩騎四人很快消逝在門生們的視野中,留下一片嘰嘰喳喳地八卦聲。
“呆會兒見!”
“蕭哥,等好久了吧?”那身戎服就是發光體,王保國一見就快步推著鳳頭疇昔,早上與蕭哥聊了一起,長了很多見地,蕭哥說後山有野豬的足跡,找一天一起去打野豬。
蕭哲低聲瞧著小女人圍著本身繁忙著,瞧著麵前的矯捷小巧的手,很小,十指纖細,細-膩-滑-潤如同絲綢,‘十指不沾陽春水’嬌養出來的,這雙手他能夠用本身的手掌將她包裹起來,如此一想,掌心彷彿就有暖烘烘的一團。
“那女生身上的紅色毛衣真都雅,傳聞隻要上海有呢。”
“是都城來的阿誰。”
正在這時,王蘭蘭做好功課咚咚地下了樓,進了廚間,一屁-股坐在灶前,軟軟隧道:“阿奶,我來燒火。”
金秋十月,土路兩邊都是一片片黃澄澄的稻穗,輕風吹過,嘩啦嘩啦出聲。
“能夠。禮拜天完工,當天早晨便能夠來取衣服。”王蘭蘭將尺寸記到了紙上,昂首一笑,道:“禮拜天之前,將布料來過來吧。”
王蘭蘭咚咚地上樓學習去了,倆個哥哥午休時就寫上午的功課,而她則出去做買賣了;現在哥哥必然要去後山拾柴禾,她就得追上。
收音機前的王蘭蘭聽到,冇有多想便介麵:“我來做吧,奶奶眼睛不好。”歸正有了裁縫機,做兩件不講究的男裝也是極便利的事。
王愛國放下書包,換了粗布衣服,就推著板車上山去了,邊走邊與小弟號召一聲,讓他直接上山。
王保國則找了正在後院餵雞鴨鵝的王奶奶,對奶奶說:“奶奶,我們請了個知青來吃晚餐。他中午請我們吃了紅燒肉。”
早晨。
蕭哲從王保國手裡接過自行車的車頭,身高腿長的蕭哲從前麵一跨,穩穩地上了車,一抑下頜,表示保國上車:“上車,走啦!”
祖孫間有一搭冇一搭的說著話。
不管如何,王蘭蘭是與男人打仗多年的女人,很快調劑心機,一板一眼的量起來,衣長,袖長,胸圍,腰圍,肩寬,褲長等等。
餐桌上,賓主儘歡。
恰是金秋時,單單穿一件襯衫或是一件外褂,淩晨與傍晚便有些涼,冇有前提的人家忍忍便疇昔了,有前提的人家便套上毛衣或是在襯衫內裡加一件時髦的中山裝或是列寧裝。
“剛剛纔到。我有腕錶,看著時候呢。”上高中時,家人就給買了隻入口腕錶,蕭哲淡笑地邊應著保國的話,邊哈腰將腳邊的小布袋與油紙包彆離放在兩輛自行車前麵車兜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