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離奇死亡事件[第1頁/共3頁]
真奇特,真諷刺,不要說本身隻是個臨時工,就是正式工,他也不會對火化場產生涓滴歸屬感。除非是不普通的人,不然誰敢以火化場為家?
這些年來,村民們固然被熊勘淩辱的苦不堪言,但仁慈的人們卻並冇有把屍身丟棄在荒郊田野,也冇有拖去喂狗泄憤,而是湊錢把屍身送到了火化場火化。
既然明天不便利,申公望就籌算推遲火化,改天再持續找。歸正這具屍身也冇有人要,遲兩天火化也不要緊。
在大廳中心有一個棺槨般的屍體告彆台,台子上鮮明躺著一具三十多歲的男屍。
不過入土為安就免了,因為現在墳場代價比房價還貴,特彆是申城周邊,更是貴得一塌胡塗。以是熊勘能被存放在火化場骨灰堂,已經是村民們格外開恩了。
火化場的停屍間普通都在比較偏僻和隱蔽的處所,以防被生人或者野貓野狗突入,引發發急乃至詐屍。但是聚龍殯儀館的停屍間卻恰好設立在一牆之隔的屍體告彆廳隔壁,並且停屍間的門洞就在屍體告彆廳側麵,內裡連個門都冇有。
申公瞥見畢然一聲不吭,屁都不敢放一個,就接著說道:“這七具屍體,在停屍間已經停放3、四天了。此中兩具女屍是公安局送來的,五具男屍則是醫學院送來的。
兩人很快就把熊勘抬進了停屍間,將其打橫停放在最後一張停屍床上。而靠近門口的7、八張停屍床竟然冇有一張是空的,每張床上都直挺挺地躺著一具覆蓋著白布的屍身。
從屍體告彆台到停屍間固然隻要短短十幾米,卻差點累死畢然。
前者是公安局在一棟民國期間的古宅中發明的。因為死者死因不詳、身份不明,無從破案,登載尋屍啟事又無人認領,最後不得不送來殯儀館火化。
畢然放下屍身後一刻也不想在這多呆,逃命似的跑向屍體告彆廳。
並且他們都是四週一個叫聚龍灣村的村民,而死者則是此村一個叫熊勘的地痞地痞,外號“熊出冇”。
這那裡是甚麼機遇,清楚就是讓本身這個臨時工臨時客串抬屍工。畢然內心驚駭,卻硬著頭皮說道:“好吧,那我們開端搬吧。”
畢然聽到喊聲,內心格登一下。心說又來了,甚麼事非要在停屍間裡說,並且還要當著停屍間那麼多“聽眾”的麵說,這不是純心跟我過不去嗎?
他之以是感受很累,一方麵是因為第一次打仗屍身表情嚴峻的要命。另一方麵他感受熊勘的屍體確切很重,並且又僵又硬,直挺挺的,比一塊粗笨的大石頭還難搬。
這類事姬煙也插不上手,從速躲到一邊,貌似輕鬆地在空曠的屍體告彆廳中四周閒逛起來。
至於熊勘的骨灰詳細能被存放到甚麼時候,村民們可不敢包管,“斷供”後火化場會不會將他的骨灰當作渣滓一樣措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