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天狗[第1頁/共3頁]
此部落人族,餬口在這裡已經有六千多年了。
唐逸話音式微,在地平線上,一隻肥大的毛驢往他這邊走來,脖子上,還掛著一個小鈴鐺,叮叮鐺鐺的響著。
冇想到從空中飛過這段草原的時候,他的破妄神瞳,竟然看到了一顆了不得的靈草,端得不凡,唐逸便下來將其挖了出來,以備將來利用。
令人詫異的是,那小我族強者唐逸,竟真的就這麼放過了擎蒼!
咬著牙奔命,早已經痠軟的雙腿已經麻痹了,但他不敢停下來,一刻也不敢停下來。
想想就好恥辱,堂堂翼君,竟然要唱一首小曲……
人族,神風部落。
他―來―了!
怠倦不堪了,但還是要跑,腳下一麻,跌倒在地上,堅固的草片將他的臉頰劃出幾道血痕。
但是,這群生靈,還是發明瞭他的存在。
油膩膩的頭髮儘是汙垢,被汗水黏在烏黑的臉上,看不清楚他長得是甚麼模樣。
“快,快啊~!我不能死在這兒,我的族人,還在等著我……”
“呃,荒無火食的,哪兒來的小毛驢?”
龐大的生靈,鄙棄地上的螻蟻,無情的一抓,就要將之碾碎了。
轟、轟、轟、轟……
間隔當初和擎蒼一戰,已經疇昔了小半年。
當唐逸挖完了靈草,俄然迷惑迎著太陽光,往東邊看了看。
惶恐之下,他緊緊的捂住本身的嘴巴,他驚駭本身會忍不住失聲,盜汗淋漓的他,冒死的想要本身沉著下來。
這一聲嘶吼,在大草原上傳出,千裡以外都能聽得出來,那是一個強大的生靈。沉重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一步步踩在地上,沉重的腳步聲讓他更加焦心。
“來了,他們來了!”
說真的,他不怕死!
就這麼悄悄地,悄悄地,一點點後退,比及遠處了,可悲的是他的驢不見了……他顧不上尋覓,他怕冇找到驢,本身就會被髮明,以是他不斷的跑,他要分開這裡,越遠越好。
那怪物的手掌抓向他,在這龐大的手掌麵前,他用儘最後的力量大喊了一聲。
乾冷的草原上,北風如刀,能刮骨入髓。
“不!!!”
叮鈴~叮鈴~
東皇鐘都被強行彈壓了,他還能如何辦,不死隻要認慫。
並且,五六天奔馳的間隔,他們不到一個時候,就追了上來。
可此時已經顧不上這些了,乏力的支起家體,卻又倒了下去,趕緊爬著往前逃竄。
神風部落有族人千萬,堆積在此,好似一個國度普通。但是此部落北側是一望無邊的大草原,底子難以走到絕頂,南側則是叢林,越往深處,越是凶惡,特彆是那毒瘴大山中,有大可駭。
他們此行就是要抓捕人族,但不是一個兩小我族就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的,他們需求大量的人族。這小我族俄然呈現在這裡,想必,人族的部落,應當也距此不遠了。他們具有天賦的才氣,隻要聞著味道,就到能追隨道萬裡以外的目標。以是,他們並不需求這個活口,作為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