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公堂之上[第1頁/共3頁]
陳百川還未答覆,發明門外的喧鬨聲越來越大。望疇昔,門外紅色木柵外擠滿了圍觀的老百姓。愛看熱烈真是不會跟著時空的竄改而消逝的愛好啊,公然走到那裡都有愛看熱烈的百姓。
方輝見其裝出迷惑不解的模樣,隻當他是要以衡都詩會之事辱他,怒道:“陳使者可不要明知故問。衡都詩會上我為大衡文林挺身而出,成果令你尷尬,因此陳使者對我挾恨在心,這便是你派人行凶的動機。何況我在帝都並不熟諳另一個有管家的陳姓人家。”
嚴德曉得本身何如不了這個十六少年,他壓抑住肝火,問站在一旁的方輝:“方輝,你可另有其他證據?”
方纔指的證據,哪個建立了?就算建立了,陳百川那斯擺瞭然要仰仗身份壓嚴德一頭。嚴德恨不得下台撕了方輝,要不是他惹來陳百川,本身如何會被陳百川一番熱誠!
本日之案審到這個境地嚴德也曉得,非論是不是陳百川下的手,他嚴德都冇有證據。但陳百川的話實在峻厲了點,讓他在世人麵前冇有台階下,這陳國使者,好大的戾氣。嚴德神采烏青,有點像豬肝,他冷冷說道:“本官如果不召來百官,陳使者籌算如何行事?”
不過打了也就打了,陳百川不是泥人,任誰都能捏幾下。方輝既然敢不分青紅皂白的把他告上公堂,那麼打上一頓又如何!
陳百川向來都不想當被擺佈的人,他喜好戍守,並不代表他要作為棋子被人當作博弈的籌馬。有人拿方輝當作棋子想下幾步陰棋,那麼陳百川就跳出棋盤外,跟躲起來的執棋者來兩手,嚐嚐哪個不堪棋力。下棋嘛,誰不會?
嚴德感覺方輝也是言之有理,這下也不知誰講的纔是實話。
方輝還不斷念,他辯論道:“大人,我雖再無證據,但方纔我所舉之證,樣樣指向陳百川,召來陳百川合情公道,還請大人明察!”
而陳百川則是俄然地噗嗤一聲的笑出來,彷彿碰到極其風趣之事。笑過以後,他嘲笑意味實足的對方輝問道:“賊人說的是‘陳家管家’,又不是‘陳百川家的管家’。不知中間是如何鑒定是我行的凶?”
被百姓“震驚”到的他回過神,答覆了嚴德的問話:
“陳百川,方輝所告之罪,你有何辯白?”
陳百川又笑了起來:“滑天下之大稽。衡都詩會明顯是我贏了你等,暢快的很,哪來的尷尬。並且本日之前我又不曉得有方輝這號人,如何能夠雇凶打你?”
實在陳百川會對嚴德進犯,是他感覺嚴德敢立即召他來審理,定然是有幕後黑手的唆使。再加上貳內心急著結束此事,不由亂了方寸。他仍然冇給嚴德好神采,回敬道:“大衡欲對我陳國之人另眼相看?如果我一人受你這般欺侮,也就忍了。但我代表的是陳國,你如果辱我,就是欺侮全部陳國。百川就會問問貴國,欲開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