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個體工商戶[第1頁/共2頁]
(1)個彆工商戶的特性
①個彆工商戶是處置工貿易運營的天然人或家庭。天然人或以小我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處置工貿易運營,均為個彆工商戶。按照法律有關政策,能夠申請個彆工商戶運營的主如果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閒散職員和鄉村村民。國度構造乾部、企奇蹟單位職工,不能申請處置個彆工貿易運營。
天然人處置個彆工貿易運營必須依法批準登記,個彆工商戶的登記構造是縣以上工商行政辦理構造。個彆工商戶經批準登記,獲得停業執照後,才氣夠開端運營。個彆工商戶改行、歸併、變動登記事項或停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按照《民法公例》第26條規定,百姓在法律答應的範圍內,依法經批準登記處置工貿易運營的,為個彆工商戶。
審理定見:個彆工商戶分歧於天然人小我,是以戶的名義享用權力,也是以戶的名義承擔任務和承擔任務的。是以,個彆工商戶的債務也就應以個彆工商戶的財產來了債。但個彆工商戶的財產與運營者小我的財產並不是分離的,個彆工商戶的任務財產也就是運營者的全數財產。是以,對於個彆工商戶的債務,個彆運營的,要以小我的全數財產了債;家庭運營的,要以家庭統統的財產了債。
在劃一贏利程度下,個彆工商戶會比公營企業獲得更多的好處,稅收也較低。但個彆工商戶也有很多缺點,如範圍小、難於擴大停業等。以是,在投資前挑選何種構造情勢,應綜合考慮多種身分再做出挑選。
需求彌補申明的是,申請運營一些比較特彆的行業,還需求提交有關部分核發的證明檔案,這些行業包含:旅店業、刻字業、信任寄賣業、印刷業、矯捷車船客貨運輸業、飲食業、資本開采、工程設想、修建補葺、製造和補綴簡樸計量器具、藥品發賣、菸草發賣等。
陳美原為在崗職工,2003年元月辭職想創辦一個彆商店。因陳美的丈夫張勇分歧意陳美去乾個彆工商戶,以是二人簽訂了一份和談,商定:陳美創辦商店,任務自大;兩邊的支出各自歸小我安排。陳美辭職後向彆人借了5萬元,並租借房屋,申辦了停業執照,自行停業。而張勇從不過問商店的事情。陳美辦商店後,因二人並未完整散夥,以是,也常常以其支出作為兩邊的餬口用度,張勇也常常以本身的支出采辦家中的餬口用品,包含平常的飲食。但陳美與張勇的各自支出並未合在一起。陳美的商放開端運營不錯,陳美不但了償了告貸,並且還堆集了一些資產。但2005年後,陳美在幾次買賣中喪失嚴峻,欠下彆人債務10萬元。至2005年底,債務人紛繁上門要錢,陳美隻好將全數貨色措置掉,但仍不敷以還債,尚欠王偉3萬元。王偉因向陳美索要欠款不成,遂向群眾法院告狀,要求陳美了償欠款,並提出,陳美的丈夫在銀行有存款,要求法院解凍此存款,用以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