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 情有可原,罪無可恕[第1頁/共4頁]
三人的綁繩被解開,擦一擦嘴角的鮮血,惡狠狠的瞪著劉子光,對老王說:“這小我是我們縣委書記要的人,必須帶走。”
劉子光說:“甚麼?南泰縣公安局的?能把你的警官證給我看看麼?”
“我們是南泰縣公安局的,抱著你的電腦,跟我們走吧。”為首那人號令道,同時拿出一張胸卡衝他亮了一下。
五分鐘後,派出所老王帶著兩個協警趕到了,查抄了三小我的證件才曉得,為首一人是南泰縣政法委的乾部,其他兩人是南泰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的,,公然是真公安。
“把繩索解開吧。”老王警官勸道。
通過周體裁味到結案子的停頓環境,老程頭的用心殺人罪證據確實,無庸置疑,市縣公安局的法醫也查抄過了,橋本隆義確切死於刀傷,現在屍身還在縣殯儀館的冷庫裡放著,隻等法律法度停止結束再運回海內安葬。
劉子光是不敢親身去南泰縣了,在市裡不能抓他,去了人家的地盤那可就不敢包管了,他隻能打電話問周文:“老程頭幾十年如一日為抗日豪傑守靈的事蹟,另有野豬峪慘案,莫非上麵就不存眷麼?”
老王慢條斯理的說:“劉子光同道是江北市江岸區代表,你們想拘繫他的話,請先走法律法度,消弭他的代表身份再說。”
“我就是劉子光,你們是?”劉子光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故作驚奇的問道。
保安們抱著膀子不動,劉子光說:“我給老王叔麵子,把他們三個放了。”
老王說:“咱先不說你們冇有拘繫證的事情,就說你們要抓的這小我吧,我不管他犯了甚麼罪,是誰親身點名要抓的,我隻曉得,這小我不能抓!”
那名南泰縣政法委的股長有些活力了,詰責道:“老同道你如何說話的,哪有甚麼人是不能抓的,奉告你,就算是省會的記者我們都抓過!”
本來至誠小區門口又來了一輛外埠牌照的轎車,是掛白底都城牌照的奧迪a8,後座上兩位精乾的平頭男人被攔下以後說要找劉子光。
劉子光派人去南泰縣拘留所看望了老程頭,令人欣喜的是,從拘留所乾警到統統犯人,都對老爺子相稱尊敬,好吃好喝服侍著,單間住著,犯人們見到他都要喊一聲老豪傑呢。
兩個男人來到劉子光的辦公室,立即亮明本身的身份,他們來自都城,是某位建國中將的隨身事情職員,並且拿出軍官證給劉子光看,兩人確切都是附屬總參保鑣局的參謀,那輛a8和京v的牌照以及隨便放在風擋玻璃下的紅底黃字戒備牌子更不是作假的。
俄然對講機傳來門崗的聲音:“劉總,有環境!”
劉子光早就通過監控鏡頭瞥見這三小我了,這三個傢夥到底意欲何為,貳內心清楚的很,現在的劉子光可不是當年阿誰毫無根底,任人宰割的小夥子了,不是甚麼三腳貓的人物說動就能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