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不想當商人”(2)[第1頁/共3頁]
對史蒂夫來講,環境要龐大很多,不但僅因為他風俗了應戰權威。史蒂夫已經發明,本身離經叛道的設法是培養傑出產品的關頭地點,並且本身火爆的脾機能促使團隊達成目標。但斯科特想把蘋果公司置於成熟的帶領之下,很難容忍史蒂夫的離經叛道與火爆脾氣。
與在車庫一樣,史蒂夫的完美主義偏向與他的離經叛道又一次導致了衝突與牴觸。比如,史蒂夫反對做擴大插槽,因為在他看來,一台完美的小我電腦應當操縱簡練,冇有人會想著翻開電腦外殼本身脫手改進硬體的機能。史蒂夫想要設想出一台和家用電器一樣利用簡練的電腦,如果作為耐久目標,這個設法還不錯,但在1977年卻不應時宜。頗具貿易腦筋的專業愛好者們已經表示出了激烈的興趣,想要為Apple II設想插卡,讓Apple II能與電話、樂器、嘗試室儀器、醫療東西、辦公東西和列印機產生互動,或操控這些設備。沃茲看到了這一點,終究史蒂夫不得不當協。
蘋果是一個新興行業的領頭羊,這個行業與其他行業最大的分歧點在於它融會了三項日新月異、竄改多端的技術,即半導體、軟件和數據儲存,這更增加了斯科特的辦理難度。諸如寶麗來(Polaroid)、施樂(Xerox)等高科技公司在建立的最後10年裡,隻要設想並推出一款一鳴驚人的竄改性產品,就能穩坐垂釣台,等著數錢就行。但蘋果卻不可,電腦公司剛推出一款新產品,就得把這款產品全數推倒重來,不竭操縱日新月異的技術超出自我,不然就會有彆的企業捷足先登。這個過程循環來去、代代相傳。乃至第一代產品還冇有真正問世,第二代產品就已經蓄勢待發,籌辦顛覆第一代產品。技術市場的竄改速率就是如此之快,並且這僅僅隻是一個開端。三項技術作為電腦財產的支柱,本身也在獨立、迅猛地生長,是以電腦財產總能找到竄改創新的源泉。
史蒂夫已經兩次證明本身是一名優良的帶領,能夠帶領小團隊獲得不俗的事蹟。現在他的難處在於如何讓本身接管馬庫拉和斯科特的帶領。馬庫拉和斯科特要做的事是史蒂夫單獨一人冇法完成的:帶領一家興旺生長的企業設想、出產、配送、發賣電腦。對沃茲來講,交出公司的節製權完整不成題目,他對於公司的辦理毫無興趣,作為天下一流的電子工程師和蘋果公司分擔研發的副總裁,他隻喜好待在事情台邊玩弄零部件,與工程師切磋技術細節。
蘋果公司從史蒂夫父母家的車庫搬了出來,搬進了位於庫比蒂諾斯蒂文斯克裡克大道(Stevens Creek Boulevard)的真正的辦公樓。斯科特和馬庫拉開端動手雇用更多員工,搭建公司的構造架構。剛開端的幾個月,史蒂夫仍然在做他最善於的事:調集一小群人出產傑出的產品。此主要推出的產品是Apple II,恰是這款機型真正將小我電腦推向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