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斯坦福(1)[第1頁/共3頁]
寫演講稿的過程讓史蒂夫大傷腦筋。他收羅過幾位朋友的定見,乃至谘詢過編劇阿倫・索爾金(Aaron Sorkin)的觀點,但收成不大,他終究決定本身寫稿子。他花了一個早晨寫出了初稿,然後不竭與勞倫、蒂姆和其他幾位朋友交換觀點。“他真的在乎這篇稿子,”勞倫說道,“他但願說一些真正在乎的事。”稿子的說話說話略微有些調劑,但團體佈局始終冇有變,用三個小故事串起了他的人生經曆,傳達了他的代價觀。畢業典禮之前的那段時候,他一邊在家裡踱步,一邊背稿子,從樓上的寢室一向走到樓下的廚房,孩子們看著父親從本身身邊飄過,狀況就如同明天要插手麥金塔展會或蘋果環球研發者大會。他有好幾次在吃晚餐時向百口人念稿子。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如何把生射中的點點滴滴串連起來。
他們終究趕到了體育場。史蒂夫穿上畢業袍,戴上學位帽,跟從亨尼斯校長一起向演講台走去,勞倫和孩子們則和校長的女兒們一起去了體育場上方的VIP包廂。現場的氛圍既寂靜又輕巧,是典範的斯坦福分概。有些門生戴著假髮、穿戴奇裝異服四周走動,插手所謂的“奇裝秀”(wacky walk);有些門生則穿戴普通的畢業袍;有幾個門生竟然打扮成了iPod的模樣。亨尼斯校長花了幾分鐘簡樸先容了史蒂夫,他說史蒂夫固然大學冇畢業,但其博識的思惟卻足以成為典範。畢業生對校長挑選的這位演講佳賓非常對勁,比起那些西裝筆挺的演講佳賓,史蒂夫要夷易近人很多。他喝了一口講台下方架子上擺著的礦泉水後,開端了15分鐘的演講,這場演講將成為被援引次數最多的畢業典禮演講:
“不,不,不,”勞倫說,“我們有泊車證,隻不過弄丟了。”
警官透過車窗向車裡張望了一下,看到了後座的3個孩子、開車的金髮女郎和副駕駛坐位上穿戴舊T恤、牛仔褲和勃肯鞋的男士。他一邊玩弄著膝蓋上的幾張紙,一邊抬開端透過無框眼鏡看了一眼警官。警官今後退了一步,雙臂交叉放在胸前。
“真的嗎?”她抬眼問道,“哪位是演講人?”
車裡的每小我都笑了。“真的,”史蒂夫舉起手說道,“是我。”
“你不曉得,”勞倫說,“車上坐著畢業典禮演講人,他真的在車上,真的!”
終究他們來到了最後一個路障處,體育場就在麵前了。一名女警官站在路障邊揮手錶示勞倫泊車。她漸漸走向汽車駕駛員一側。
裡德大學的藝術字課程在當時能夠是美國最棒的。全部校園裡,每張海報、每個抽屜的標簽上滿是標緻的藝術字。因為我退學了,不必再上必修課,我決定去旁聽這門課程,學習如何做出標緻的字體。我學到了有襯線字體和無襯線字體之間的辨彆,學到瞭如何在分歧的字母組閤中竄改間距,以及如何才氣做出最棒的印刷式樣。美好字體所閃現的汗青感和藝術感是科學永久都冇法捕獲的,我發明這統統非常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