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清官與貪官[第1頁/共3頁]
但是,一樣的,一個處所留任久了,那麼就熬成了這個處所的土天子了,如果產生了甚麼事情,這個土天子不肯意讓上麵曉得的,那麼這件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結束了;情願讓上麵曉得的,那就是小事化大,大事更大的大張旗鼓鼓吹了,這對於治安和統治非常的倒黴~!
二十二年的縣令可並不但僅是大要上凸起的這些,二十二年的縣令充足在此地讓他熬成土天子了,一句話全部縣裡的人應當冇有人不該的。這類環境,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
就如同後代的退休說法普通,他應當給這些中基層的官員一個很好的包管,包管他們在該退的春秋退下來。給厥後人騰位子的同時,本身的末路終途也得走的順順鐺鐺的。
現在孟離的眉頭僅僅的揪起,漢朝的中基層官員俸祿多少,報酬如何,他還真的冇有詳細的去體味過,這就導致了一個題目,他現在如何想也就是想不通這中基層官員當中的一些嚕囌事情,特彆是搜刮民脂民膏的題目上,毫不能姑息養奸~!
一邊用手指‘一二三四五’的悄悄的敲打著桌子,孟離一邊是構思著本身的這個律法是不是到底該推出出來,畢竟幾千年總結下來的並不必然是精華,幾千年後丟棄的並不必然是糟粕~!
“哼哼,老二阿誰傢夥比來越來越將我不放在眼裡,等我的阿誰侄兒成了縣令以後,看我如何拾掇他一頓~!”
“博文。這個縣的縣令多大了?”
這個觀點充分的說瞭然官員,特彆是中基層官員的報酬題目~!
博文聽到孟離的問話後,腦海裡的資訊連搜尋都不消,直接給孟離說了個清清楚楚。
聽到了這麼長的年紀在這裡當縣令以後,孟離倒是大驚,畢竟固然大漢帝國並冇有甚麼官員隻準在一個職位上待多少年的強迫律法,但是一貫是最多在一個職位上待上5、六年的,撐死了十年就會被升遷或者平調。這個縣令在此地竟然為官二十二年,莫非就冇有出過甚麼題目麼?
想到了些的孟離,將頭轉向了另一方向。在他右手旁坐著的,乃是戰尊級彆的大內妙手博文,王漢是首要賣力貼身保護,而他則是首要賣力四周的資訊收攏,渠道麼,天然是沈醉的黑衣社和早就埋冇了多年的繡衣使者了。
對於他們的對話,孟離可冇有甚麼查贓官貪吏的籌算,這方麵,隻是不是太守以上的官員或者實在是弄的一個處所天怒人怨之下,孟離但是冇故意機去管這個,現在他的腦海裡都是國度層麵的大事,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天然有督察禦史和黑衣社會替他措置的。
孟離現在已經下定決計,前麵推出關於任期律法一事還能夠和自家的親信們籌議一下,但是進步一些官員,特彆是中基層官員的報酬彷彿就成了一個刻不容緩的題目,這個事情,必須得要提上案頭了,哪怕再給國庫增加一份承擔,也要讓上麵真正繁忙的官員能夠能到肉,喝著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