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帥原平旭[第2頁/共3頁]
軍隊?!有槍有兵?!武俠小說?!
“這位兄弟,莫非,你也喜好這‘江湖奇俠傳’?”
包國維一身西裝,腳踩皮鞋,彬彬有禮,凡是有點眼力見的必定猜想他是哪方社會名流。
遵循包國維的影象,平江不肖生的這部武俠代表作《江湖奇俠傳》一經問世就產生了龐大的影響。
包國維聽罷,心中甚是欣喜,直言:“好機遇啊!”
每次報紙一拿到手,一次讀完暢爽非常,但追更的時候又心癢難耐。
比方金庸、梁羽生等後代武俠大師都曾或多或少受其發矇。
包國維低聲念著報紙上的章回名,他點點頭,“不錯!這個紙張質量,是真的好東西,隻不過不曉得兄台是從那邊得來的?”
偶爾間他讀到了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俠傳》,便一發不成清算,成了絕對的死忠粉。
而很多小軍隊,手裡就有個幾百號人,有幾桿子槍便稱得上是軍隊了,實在有些和匪賊冇甚麼兩樣,隻不過他們上麵依托著更初級彆的軍隊。
在這個連吵嘴電影都冇有如何提高的年代裡,平江不肖生便是已經賣出影視版權了!
上麵連載著第五十一回、第五十二回的內容,占有了全部版麵。
“原平旭……”包國維喃喃自語。
畢竟就算你是個甚麼樣的人物,那不也得先衡量一下人家手裡的槍先!
“好啊!所謂高山流水,知音難覓啊!”那戴眼鏡的年青人,從中取出一份《京口晚報》來,遞給包國維。
彆看原平旭在汗青上冇有留下甚麼名號,但是現在在這吳蘇城裡,手裡有槍有人,那但是呼風喚雨的存在。
如果能夠攀上原平旭這根高枝,那麼包國維心中便多了幾分底氣。
不管是莫妮卡還是羅伊斯,說到底這類外商,根底不在此處,最怕的人便是拿槍的地頭蛇。
但是為人特彆重義氣,以是得了很多民氣,在南邊堆積了很多同親人揭竿而起。
現在包國維也要來當一把“文抄公”,不過他“抄”的也不是武俠小說,而是玄幻小說《鬥破蒼穹》!
羅伊斯,固然家大業大,手裡的錢數都數不完,但是就算是出海龍,那也怕地頭蛇!
既然機遇已經呈現,這時貳心中也有了主張。
世人一愣,“你怕是外村夫吧?連原平旭大帥都不曉得。”
看模樣,這四小我,便是這《江湖奇俠傳》的忠厚書迷。
包國維接過報紙一看,隻見頭版報麵,便是這《江湖奇俠傳》的連載。
包國維點點頭,“是啊!我恰好也是這書的忠厚書迷啊!”
“來!瞧一瞧,你必定冇有看過,你看看上麵的日期,這但是最新版的!”
不問還行,一問那人一聽便來了興趣,終究有吹噓裝逼的機遇了。
在這個期間,甚麼錢不錢的都是屁話,有槍有兵纔是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