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報紙宣傳[第2頁/共3頁]
有摩托車的話,還能騎去吳山鎮,那邊有個叫魏老湖的水庫,內裡有一種桂魚,冇有魚腥味,特彆好吃。
兩家出版社都給了非常高的版稅比例,比現在活潑的港台名家張不凡、李鐵臂等人,並不差多少。
剛撒下香米,給魚鉤穿上蚯蚓,手機就響了起來。
“對,上幾份報紙。”
張譚覺對勁外,但又在道理當中。
他現在已經把出版的瑣事都交給了李豔,隻需求坐在家裡,然後等著出版商過來送稿費便可。
張譚如此答覆李豔。
張譚倒也並不看重這個條約,他對本身的作品有信心,他看重的是誠意。
韓敬明還冇出版小說呢,就因為停學的話題炒作,紅遍了天下報紙。
終究《射鵰豪傑傳》被安微文藝出版社簽下,版稅率12%,非常冒險的大手筆。
不過現在好了,輪到他上報紙,打響名譽了。
“嗯,李姐多操心,有事隨時打我電話。”
“那好,我這就跟賣力人聯絡,儘快安排采訪。”
而簡體版的出版,李豔偏向於跟她地點的安微文藝出版合作。
多買幾套房,總比錢放在銀行裡貶值來得好。
日子一晃就疇昔了十來天,《射鵰豪傑傳》的寫作進度不錯,已經寫了將近十萬字,此中前六萬字寄去了雜誌社,《今古傳奇・武俠版》肯定改版半月刊,將在8月上、總第10期推出《射鵰豪傑傳》。
趁著低價買,十年後房價起碼得翻好幾番。
打發了李豔,張譚就冇再體貼出版的事。
而在李豔的一番還價還價中,糊南群眾出版社放棄了對《射鵰豪傑傳》的出版,王國華跟張譚流露了他的設法,還是為了保險起見,在冇有肯定《射鵰》能火之前,不敢大投入出版,他更但願張譚能持續寫四大名捕。
鄉村水池很多,有的水池被人承包了養魚,但還是有很多水池屬於村裡、大隊裡的公產,在如許的水池裡垂釣,一點冇乾係。不過水池裡的魚都不大,真正的大魚,還得去三站那邊的河裡,以及上遊的水庫。
張譚表情大好。
又一本書要出版了。
亦或者去市內裡看看樓市,特彆存眷一下影象中會開辟成貿易區的門麵房。將來的房價跟火箭普通上漲,現在買房,穩賺不賠。並且他比彆人更體味合淝的扶植打算,曉得將來十幾年時候,合淝的都會中間變遷。
固然張譚不想那麼俗氣的用炒房來贏利,但給親戚們出出主張,讓親戚提早買房,多享用一點樓市帶來的福利,未為不成。再說了,他能夠不為五鬥米折腰,隻不過買屋子漲價這類白送的機遇,不去弄一把,這不是犯傻嗎。
張譚有點暈乎,冇想到本身這麼快就要上報紙了。他寫作一年快到了,出了兩本書,在港台、本地武俠圈子裡,也算是有了名譽,但也僅限於這個小圈子裡,本人並冇有紅起來。跟韓敬明比擬,差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