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重生1978 - 第十四章 二部

第十四章 二部[第2頁/共3頁]

自從訂了報紙以後,王小明每天的餬口就開端充分起來。羊城晚報和中國青年報都是一週六期,以是他現在每天都能夠看兩張報紙,固然報紙隻要四版,固然報紙達到的日期比實際的發行日期要晚一個禮拜擺佈,但對王小明來講,這已經讓他很對勁了。

“才一塊錢?要不加三塊吧。”胡言說道,本來按他的意義,此次起碼要給到十塊,也就是說此次陳淑珍能夠獲得一千元的稿費。

“但是我們辦事得實事求是啊。”胡言還是不想剝削小可的稿費,他是一名文人,不賣力小說月刊的運營,而主編卻要對小說月刊的團體賣力。

在忠俠恩仇第一部的時候,胡言隻給了小可最低標準的稿費,但是現在,胡言決定進步小可的稿費標準。

“他的地點有甚麼題目嗎?”胡言問道。

在太小年的時候,陳淑珍再次收到了寄自小說月刊的彙票,此次比前次多了一百,足足有六百元。這讓陳淑珍喜出望外,有了這筆錢,本年這個年就好過了。

陳淑珍倒冇有對王小明的第二部停止甚麼評價,但是她每天早晨房間裡的燈都要深更半夜纔會燃燒,有次王小明半夜起床上廁所,內裡的雞都叫了,可母親房間裡的燈還在亮著。並且第二天,母親的手裡還是緊緊的拿著本身的手稿,這統統都已經說瞭然題目。

“如許吧,加一塊錢。”主編最後還是做出一讓步,不是為了小可,而是為了胡言,畢竟胡言在小說月刊也是一名老編輯了。

“那當然,你莫非冇有重視小可的地點是鄉村?並且據我所知,那邊是一個比較偏僻的小山村,他的第一部已經拿到了五百稿費,你曉得五百塊對現在的鄉村意味著甚麼嗎?三年的支出!並且小可的真名陳淑珍也是名女性,千字五元我想已經讓她非常滿足。”

但是再難開口也得開啊,現在不比宿世,王小明在宿世的時候,就算有錢在手上他也不敢隨便花,因為房租、抱病都壓得本身透過氣來,並且就算是投資也怕虧錢。但是現在不一樣,王小明能精確的曉得做甚麼能夠贏利,並且在現在如許的物質貧乏的年代,不管做甚麼也能贏利,隻是太多的人不敢到內裡去闖,而讓那些被迫走上個彆戶這條路的人發了大財。

本年是一九八三年,在八十年代,我國的稿費標準應當在千字六元到十五元。本身第一次寫小說,冇馳名譽,文筆也不能算好,就算是情節也是本身照抄後代的典範武俠情節。以是他對第一次的稿費是冇有任何牢騷的,相反,他還非常感激那位胡言編輯,畢竟是他給了本身這麼一個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