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吃肉[第1頁/共3頁]
“陳淑珍同道,我是小說月刊的編輯,我的筆名是‘胡言’,今後就用這個名字和你稱呼吧。……你的‘忠俠恩仇’我們已經收到了,並且已經頒發了最新的一期小說月刊上,……你對我們月刊的支撐我代表編輯部表示感激,但願能在兩個月內把第二部寄來。……彆的我想向你提幾點要求,第一,請把原稿寄給我們,如果冇有登載,我們會把原稿退返來,這對我們的瀏覽無益,第二,請你的筆跡不要太草率,第三,在景象的描述上再下點工夫,如許的話,對你今後的小說也非常無益。……另附稿酬五百元。”
以是對後代,他冇有觀點,也不曉得為人父母的胸懷到底有多大,但是明天他感遭到了。
“嗬嗬,我曉得是如何回事了,這件事還得問三毛,上個月他眼我要信封和郵票,說是寫了部小說要寄出去,當時我冇有同意,還訓了他,看來是他偷偷把小說寄出去了。”王坤俄然想到王小明向本身要信封郵票的事,這件事十有**是他所為。
看到這招百試百靈的招式冇用,王小明曉得,如果父母不主動說出來,本身是不成能問到的。
“不是另有封信嗎?看一下不就曉得了。”王坤看著陳淑珍手裡厚厚的一封通道。
“誰說當作家冇出息了,他寫部小說的錢相稱於你兩年的人為,你說有冇有出息?”陳淑珍拿著彙款單高傲的說道。
“好,好,你就犒勞吧,但是早晨你還得勸他,不要把心機花在這個上麵,現階段他的任務是學習,隻要把學習搞好了,贏利甚麼時候賺都一樣。”王坤還是不太附和王小明寫小說,在他看來,這純屬邪門歪道,成不了氣候。
信封很大,是牛皮紙製的,很安穩。翻開信一看,內裡有一本披髮著油墨味的小說月刊雜誌和一封信。
但是她卻忘了,五歲的兒子已經寫了部十萬字的小說。
“這能和我比嗎?我就一農夫。好了,你去郵局把錢取了,趁便稱半斤肉,明天早晨慶賀一下。”王坤說道。
“這個事等早晨再籌議吧。”王坤道。
“這是如何回事?我甚麼時候寫了‘忠俠恩仇’了?”陳淑珍道。
在宿世的時候王小明不太喜好吃肉,並且因為他常常坐在電腦前,身子也有點走形。但是到了這個年代,王小明才曉得,本來豬肉確切是最好吃的東西,香、甜、嫩,或許是物以稀為貴,或許是這個年代的豬都是純天然無公害喂出來的。
“等用飯的時候再說。”陳淑珍不睬王小明的撒嬌。
“半斤哪夠?我要稱一斤,一半炒一半做肉丸,好好犒勞一下我的兒子。”陳淑珍笑眯眯的說道,現在她內心結壯了,這是兒子賺的錢!
“爸,媽,你們也吃肉啊。”王小明夾了兩個肉丸放到爸媽的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