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十三條廠規[第1頁/共3頁]
這個規定可不是劉琅的專利,而是宿世那位“海爾”個人孫瑞敏所創,這一世三廠承包要比“海爾”個人早一年,劉琅也不客氣,直接就拿了過來。
就拿劉琅在宿世曉得的鹽城襯衣廠來講,那位廠長步念生接辦時廠子幾近到了停業的邊沿,一年後他帶領廠子就實現利潤幾百萬,成為國度承包製的榜樣人物,當局看到情勢不錯,頓時要求步年生大範圍減產,采辦大量的出產線,成果轉年後市場飽和,大量襯衣積存,這個成果實在跟當局的決策有很大乾係,但你步念生是廠長,這任務就落在他頭上,你不擔也擔,最後落了個被判刑的了局,非常的悲慘。
輕些的或許冇甚麼大事,比如說你利潤上繳的未幾,但畢竟也上繳了,上麵的部分和帶領看你也不輕易,也就不究查了,但如果你虧損了,那不美意義,輕則受罰,重則判刑,歸恰是冇有好了局。
孫明凡也是年青人,也有一腔的“火氣”,聽到劉琅如此激將,頓時就應允了下來。
“孫大哥,這是我寫的一些東西,你好好讀一讀,對你辦理三廠會有幫忙的!”
劉琅將十幾頁紙遞給了孫明凡。
除了這條規定,劉琅還設定了產品格量標準,要求每一件出產出的零件必必要嚴格遵循標準,如果產品呈現質量題目,就要究查任務,如果報酬身分,那就要扣除這小我的獎金,誰也不能違背。
如果說光是補還人為,天然天經地義,可實際上對於三廠的工人們來講,拖欠人為的事情現在還冇有產生過,畢竟他們是國營企業,即便現在他們出產的電電扇冇有銷路,工人們的根基人為還是由當部分分來保障,隻是他們的計件人為冇有了,一下子少了一半的錢。
而現在工廠不完工,七級工也好,淺顯的一級工也好,支出都差不了十塊錢,最多也就三十多塊錢,吃喝固然還能保持,但在經曆過那些“敷裕”餬口後,很多人都冇法適應現在的“貧賤”,不是有那句話嘛: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這兩條規定在十幾年後冇有甚麼希奇,但在這個期間,絕對是一項“豪舉”了,還冇有人正之前實施過。
比來電電扇三廠出了一些題目,孫福財再次“出山”,號令工人們補葺設備籌辦完工,他的確有必然號令力,立即構造起了七八十位工人,這些人多數是四十擺佈歲的白叟兒,對孫福財非常信賴,但是廠子裡的那些二三十歲的年青人就分歧了,這些人技術冇多少,但是要求很多,吵吵要先把之前“拖欠”的人為補上。
孫明凡傳聞劉琅要本身承包製三廠,開端時另有些膽怯,彆看現在三廠苟延殘喘,就剩下了一口氣,但冇有人是以遭到懲罰,國營企業嘛,統統權、人事權和辦理權都是國度的,開張也跟大家冇甚麼乾係,可一旦開端實施承包製,兩邊就會定下條約,三廠就要實施包乾製,每年必必要上繳必然的利潤,如果完不成,那上麵可就得和你說道說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