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自衛成了互毆罪?[第1頁/共3頁]
這話,就是要說給在場合有教員聽。
“辭退你,不需求校長同意,給我清算東西滾蛋!”
甚麼侵占反擊,在這個年代裡的貧民身上,成了相互毆打,有理也說不清那一種。
“哥兒,你冇事吧?有冇有打傷那裡?”小瘦子李文龍雙手在林臻身上摸起來。
“林先生,你放心,這事情,我們會全程跟蹤報導的!”
林臻曉得這事情,不能拿鐘明華如何,但他也要噁心一下這個富N代,關他幾天也好。
因為統統打鬥的事情,都是由教務處主任說了算,他們隻是一個打工仔罷了。
恨不得當時在場,把鐘明華他們幾個龜兒子打成豬頭去。
“你……”
明顯錯在鐘明華他們身上,現在即錯在林臻身上,是他們感覺貧民不該該還手,感覺貧民應當被打?
然後,校長和副校長也聞聲趕過來了。
很快。
“同道,我想問一下,《治安辦理懲罰法》第四十三條,是如何說的?”林臻對四個警察問。
“我冇事!”林臻點頭說。
上一輩子嫁進楊家,不能為他們儘孝。
“好,好,很好,你喜好把事情鬨大是吧,成,老子就陪你鬨!”
他不是怕被辭退,而是不想本身父母因為本身的事情悲傷,這是不孝。
“兩位記者朋友,好好拍一下這幾個法律職員,彆健忘給他們一些讚美的話,他們都是群眾好差人。”
教務處主任從內裡辦公室走出來,氣憤指著林臻:“把你家長叫過來。”
把教務處辦公室裡,擠滿人。
不過這些教員當冇聞聲,他們該乾嗎就乾嗎。
差人過來了,另有記者也趕過來。
“這不是藉口,我奉告你,林臻你必須把家長叫過來!”教務處長指著他罵。
這一輩子,林臻不會再讓他們餬口在貧苦的山村裡,他要讓本身父母過上好日子。
“你還美意義說這裡是黌舍?在黌舍裡飯堂用飯,莫明被人群毆打,還不能還手,你這是甚麼事理?”林臻罵他。
“辭退?嗬嗬,你還當真是你的校長不成?還是阿誰渣滓塞錢給你,讓你辭退我?”林臻對這個不講理的主任問。
很快。
話說他們手上冇有甚麼兵器,但誰能包管他們會不會錯手打死人?
“我打電話問問爸爸,他能夠熟諳。”
“教務處主任,這個不太好吧,他父母有病在身。”班主任白香玲替林臻說話。
“他孃的鐘明華,覺得家裡有一點錢,黌舍都是他開的嗎?”何仁傑忍不住痛罵。
“教務處長,你這話對彆人說,或許會有一點感化,對我說,冇用的,這黌舍不是你說了算,我表叔但是副校長,你算甚麼東西!”慕容雪兒看這個仗勢欺她客戶的教務處長。
大要是記一個大過,隻是做給上麵的師生看罷了,如何說鐘明華但是他大哥的兒子。
站在林臻身後幾個哥兒,聽到教務處長的話,還真想衝上去把這個教務處長打趴在地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