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第1頁/共5頁]
楊曄案實在終究是憲宗出麵安定的。案子移交到法司,楊泰被判了斬罪,楊曄已經死在了西廠。憲宗命寺人錢喜和百戶韋瑛前去抄了楊曄的家,財產悉數充官,並把楊泰及其家人百餘人械送京師,隻剩祠堂與田三十頃給還楊家。楊泰的弟弟楊仕偉、半子董序、從弟楊仕儆貶官。本來派去的勘官刑部主事王應奎、錦衣衛百戶高崇全數收了楊泰的賄賂,被汪直派的官校在路上搜得,全手下獄,高崇病死在獄中,王應奎發配邊衛放逐。
刑部此人想的是如此,周瑛想的倒是再撐撐,待解語跑遠了再說出本身身份,就道:“車伕就是車伕,你當我還樂意做這個不成!”
解語也曉得周瑛說的有事理,那些人明顯是有備而來,想著汪直失勢,就趁著這機遇欺侮汪府人。如果給他們抓到,被人欺負了不說,也會遲誤了她給汪直報信兒。
周瑛嚥了口唾沫,攏攏身上的裙衫,一口氣往西邊跑去。人腿哪有馬腿快,未幾時就被人追上了,周瑛一時被圍住,隻假作跌倒在地,用頭髮掩住臉,能拖一陣兒是一陣兒。
大師都看出來了,汪直盛寵不衰,當時人不等從河間府返來後,早就派人將黃賜的罪行呈上。又進宮見了成化帝,當下也不知說了些甚麼,成化帝當下便將黃賜、陳祖生貶到南京司香。任他二人跪在殿外求見,也不允再進皇宮半步。
汪直、韋瑛用事,官校勢日橫。成化十三年(1477)蒲月,內閣大學士商輅與萬安、劉詡、劉吉結合上奏汪直、韋瑛十二罪說:汪直、韋瑛之輩專刑殺,擅作威福,殘虐仁慈,乃至士大夫不安其職,商賈不安於途,百姓不安於業。憲宗見到奏文反而大怒,命司禮監寺人懷恩、覃昌、黃高至內閣,傳旨詰責商輅等人,究查主使上奏本的人。商輅說這是大師要為國除害,指出朝臣非論職位凹凸,有罪都應請準聖旨,才氣拘繫鞠問,而汪直卻私行逮問三品以上京官並抄冇產業;大同、宣府均為邊關重鎮,守官不能一刻空缺,汪直私行拘繫留守大臣;汪直還常常改換天子身邊的近侍,以是如果不去汪直,天下就不能安穩。兵部尚書項忠亦倡九卿結合上奏彈劾汪直,憲宗迫不得已,隻得撤了西廠,宣佈汪直罪過,令其仍歸禦馬監,調韋瑛至邊衛,西廠諸旗校調回錦衣衛,天下大悅。西廠固然撤了,汪直仍然為憲宗所寵任,他乘機對憲宗說,商輅等彈劾的奏疏是司禮監寺人黃賜、陳祖生出的主張,憲宗是以把黃賜、陳祖生外放到南京司香。
周瑛內心稀有,又想歸正解語都跑遠了,就道:“小爺就是周瑛,還不從速放了小爺,不然我叫太後斬了你百口。”
這夥恰是刑部的衙役,奉了董方之命前來拿人,打頭一人上前,看了看這身衣裳,說道:“就是她了,周瑛帶著她跑出來的,隻不知那公子哥兒怎不見了,彆是見著有難就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