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簽約(4更)[第1頁/共2頁]
這個時候賣掉的版權,也非常便宜。
06年,收集文學遠不像是十年後那麼發財。
如許的例子數不堪數。
糖糖:【浮生大,合約已經點竄結束,總編也批準了。我這就把合約發到您郵箱裡,請查收。如果能夠的話,請儘快郵寄合約好嗎?我好早點給您安排保舉位置!】
畫浮生:【好。】
情節很順,不知不覺,雲畫就又寫了四章出來,八千字擺佈。
至於影視動漫和遊戲的版權,那就真的不急了。現在還遠不是收集小說開辟影視遊戲的最好機會,再過幾年,收集更加成熟了,影視也更加成熟的時候,才氣包管小說改編影視的質量,當然,最首要的是到阿誰時候代價也高!
是以雲畫決定,臨時先把彆的版權都壓在本身的手中,就算是要和出版社簽訂簡體出版合約,也會要求分紅,而不是一次性買斷!
十年後簽約的話,不但是數字版權,各大網站凡是都要求獨家代理簡體、繁體、遊戲、動漫、影視,乃至是播送劇等等的統統版權。
糖糖:【浮生大大好利落,我立即讓法務部的同事點竄合約,並報給總編審批,最遲2個小時以後,必然會給浮生大大答覆!】
現在,大抵很少人能想到收集小說今後會大量簡體出版、繁體出版,遠銷台灣、日韓、東南亞、北美、歐洲……
在看完條約以後,雲畫直接跟糖糖說了,收集獨家傳播權能夠給企鵝文學,但是簡體繁體出版、影視動周遊戲和周邊等版權,全數都要在她的手中。
要曉得在幾年後,IP但是炒的非常熾熱,當時候各種版權,特彆是影視和動漫,但是能賣到幾百萬乃至上千萬的!
條約的題目,也比十年後要籠統的多。
伸了個懶腰,糖糖的資訊就來了。
剛纔糖糖也說了,他們的底線是收集傳播權,也就是說簡體繁體出版和影視遊戲動漫之類的版權,她都能本身握在手中了!
她不成能每天都寫的,但收集小說就是要每天都更新,以是她需求一次性多寫一點,存稿在背景。
但是現在,幾近冇人以為這些收集小說能夠影視化。
十年後拍攝出來,非常火爆的清穿電視劇,另有《亂世皇妃》等等,因為是夙起賣的影視版權,代價從二十萬到五十萬不等。
這真是個好動靜!
以後糖糖就馬不斷蹄去忙了,雲畫則開端持續寫小說。
她能夠拜托給企鵝文學的版權部代理,但終究是否賣以及如何賣,都必必要她本身決定,當然,會給企鵝文學10%的代理費。
雲畫就是這麼鑽到錢眼兒裡,甚麼都要算。
另有第一部非常火爆的周播劇,也恰是讓沈詩穎的奇蹟達到一個岑嶺的《畫骨》,最後的簡體版權才賣20萬,當時采辦《畫骨》簡體版權的出版社,的確賺了個盆滿缽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