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第2頁/共3頁]

353班有小偷!受害者還是班花李巧涵!

“冇看到。”

固然被人當作小偷思疑工具很不舒暢,但是四周的同窗還是比較瞭解丟東西時的煩躁感,特彆還是這類高貴的東西。

“你們下樓的時候有看到誰在課堂裡嗎?”楊樂樂為了粉飾本身的難堪,開全圖炮問四周的同窗。

“甚麼?黌舍規定不準帶手機來上學的,還是這麼貴的手機,主子主任說了嗎?”Miss李存眷的重點公然比較清奇。

……

“應當是真的吧,我媽媽是狀師,彷彿超越三千就能判刑了。”

在同窗們的竊保私語中,課間歇息時候很快就疇昔了。英語教員Miss李踩著鈴聲抱著教案走進課堂。

此時封景的同桌是班裡的體育委員李浩,個子不是特彆高,人特彆黑,是校田徑隊短跑種子選手,代表黌舍插手過多次活動會,拿了很多名譽。

“這太誇大了吧!報警哎!一台手機真的能夠判刑嗎?”

四周同窗紛繁表示冇有,還相互作證來證明本身是明淨的。

“不是,李巧涵新買的手機放課堂裡被人偷了。”英語課代表說道,“彷彿是最新款的諾亞手機,好幾千塊錢呢!”

這個爆炸性動靜以一種詭異的速率刹時傳遍了全部年級。

……

唐小婉的同桌則是一個肥大的女生,叫羅雨霏,說話細聲細氣,就像是當年的封景一樣,脾氣怯懦怯懦,成績也不上不下,冇有至好老友,不惹事也不惹人諦視,是班裡的小透明一枚。

“啊?如何會?那但是大幾千塊錢的手機呀!”楊樂樂驚奇地說道。

“我不曉得,下去做操的時候我就放在抽屜裡的!”李巧涵有些煩躁地說著,這個新款諾亞手機她還冇有效膩,現在她看誰都像是小偷。

“就在剛纔,我最新款的諾亞手機不見了,買它的時候花了五千八,是我爸特地托人從港城那邊帶返來的,它內裡的主機板電池之類的硬體在水城是冇有配的,並且還帶有追蹤體係,隻要開機,我通過網上註冊便能夠定位,我不曉得是班上同窗有誰拿了我的手機,但是我能夠很明白地奉告這位同窗,你如果拿去賣也賣不了多錢,並且我能夠通過二手市場清查到你,如果你本身用,那就更簡樸,我能通過收集追蹤體係直接定位你,看在我們是同窗的份上,我給你一天時候把手機還給我,如果明天還冇有看到這手機,我會考慮報警,我們國度盜竊金額達到兩千就充足判刑了,這個手機不說多了,一兩年是夠判的,就如許。”說完李巧涵冷著臉環顧全部課堂一圈,然後嘲笑一聲,走下講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