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三宗罪(一更)[第2頁/共3頁]
“教唆教唆者,蔣虹。”
能隨隨便便拿出一千萬給一個半大孩子,卻拿不出端莊的工程款,這底子就說不通!
用正妻的錢養小三,養了整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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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想指責她爸爸的不是?”
“冇乾係,我幫你們查。”
但不等他跑出門,樓下響起轟鳴的警笛聲。
“沐振海,草菅性命,踩踏法律!”
“第三罪。”
許芳菲微微一愣,她覺得沐夏起碼會委宛一點,這在華國群眾的心中,是真真的大逆不道了。
“以後,再冇有聯絡過我。”
這個情節很長,一章寫不完,本來還想一次性發的,俄然發明有小仙女在熬夜等更,要等一章才睡。
聽許芳菲問道:“那麼沐蜜斯以為,您的父親沐振海先生,到底做錯了甚麼呢?”
電視機前,聞聲沐夏的話後,不知多少人拍著桌子謾罵出聲。
“第一罪,他滿口謊話,捉弄大眾。”
說瞭然甚麼,申明沐振海底子冇有一千萬給她!
“而同一期間,振海建工的活動資金的是500萬,同時向銀行假貸了一筆900萬的工程款。”
“肇事者蔣誌強,蔣虹密斯的遠房堂兄,現居南省明堂市白牙村。”
沐夏笑著說完,取出了另一份質料。
完了……全完了……
沐夏悠然含笑凝睇鏡頭,眼中卻浮上了徹骨的冷意:“1992年底,鳳江市產生了一起車禍,受害人是家母和繼父,一重傷,一重傷,肇事者至今在逃。”
如何會有這麼渣的男人?
“六年,查不出肇事者。”
許芳菲幾近設想的出電視機前的氣憤,但她一笑迴應:“好的沐蜜斯,我尊敬您的誌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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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第二罪,拋妻棄女,倒置吵嘴。”
聽著沐夏笑語晏晏的論述,不但許芳菲一臉驚詫,演播廳裡的導演和事情職員,都是全數驚呆了。
唇角悄悄挑起,她說:“欠了六年的債,該還了。”
之前沐振海如何哭訴,都隻是他的一麵之辭。但現在,沐蜜斯較著是籌辦充分,一份份證據甩出來,想讓人不信賴都不可!
許芳菲再一次把質料直立在身前,讓攝像機給特寫。
“在和家母的婚姻中,沐振海先生一向承擔著這對母女的餬口用度,每年三到五萬元不等。”
“此中建立最早的隆冬地產,在98年4月,以750萬拍下南省鳳江市東郊地盤。”
但他很快聽到了讓三觀碎成渣的下一句話。
等本身飛黃騰達了,立即把正妻掃地出門。
他們覺得沐夏是上電視來報歉來了,成果一張口,就指責起親生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