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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婚嫁年齡考 (免費)[第1頁/共1頁]

先給當代做一個界定,就是指民國之前的封建王朝。

普通都說中國五千年當代文明,大抵這就是普通意義上的當代吧。

遵循古禮,比如春秋期間,以為男人二十加冠,女子十六及笄(不曉得厥後為甚麼變成了十五及笄。俺能看到的有關春秋期間的古禮,都是女子十六及笄。不過既然十五及笄已經是當代人熟知的知識,俺就用了十五歲這個年紀),便可結婚。又有說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為不失時。而曆朝有關男女結婚春秋的法律規定,女子十五而嫁,是一個最常常呈現的春秋。另有晉武帝的時候,曾經規定女子十七歲才氣出嫁。

這個印象之前,先談一下很多人以為前人十二三歲就出嫁,乃至七八歲就出嫁的這個看法是從那裡來的。答案很較著,從清朝來的,特彆是清朝的皇室,晚婚征象很遍及。清朝的官方,特彆是漢人,都冇有這麼變態。而清朝的皇室,大師都曉得,是滿人,滿人是遊牧民族入主中原。晚婚早育是遊牧民族的成規之一,以是不奇特,也不值得倡導,更不能把這類成規當作常態。

在這五千年裡,女性的婚嫁春秋普通是多少,這個題目,是俺開端看古言以來,一向存在心頭的迷惑。厥後開端本身寫文,也做了一些對中國當代女子婚嫁春秋的考據調查。當然俺不是寫學術論文,以是就是穀媽(ggle)加度娘(百度)的大抵看了一下,得出了一個籠統的印象。

《世範》有雲:人之男女,不成於幼小時便議婚姻。大略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論目前,悔必在後。蓋繁華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婚姻,事無變易,固為甚善,或昔富現在貧,或昔貴現在賤,或所議之婿流蕩不肖,或所議之女狠戾不檢。從其前約則難保家,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以興,可不戒哉

是 由】.

前人不是傻子,當代也有醫學,有婦科,有產科,有兒科。女子到甚麼年齡才氣順利生養,當代人清楚,當代人也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