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問訊[第1頁/共4頁]
一個小小的丫頭,將上百斤重的石鼓抱了起來!
但二叔公分歧,若他的進士身份公佈出去,這豐樂縣裡的舉子、秀才怕都想要向他就教!
“咯咯。”夏娘子從咬傷夏婆以後,人就處在一個奇特的狀況。她隻是一味的笑,眼神呈放射狀的望著屋頂,傻了似的不說話。
人老成精,二叔公活了這幾十年,那裡看不出裡正的那些心機?他暗自搖了點頭,回道:“我能曉得甚麼?隻是任何時候,都彆藐視任何一小我罷了。”
張縣令挑了挑眉,訴狀裡,可涓滴冇提這夏婆的事。他扣問的看向裡正,裡正往前一步,拱手道:“回縣令大人,夏婆的確是夏娘子的婆婆,她脖子上的傷,也確為夏娘子所咬。當時小人正幸虧場。不過,本日小人押她來縣衙,並不是為她與夏娘子之間恩仇,而是因為彆的一樁女嬰失落案。夏婆是最大懷疑人。”
石鼓的重量和成年人的體重差未幾。夏娘子不高,也不胖,比石鼓還要輕。趙芸如果能弄得動石鼓,便證明她冇扯謊。
張縣令愣了下,隨即起家拱了拱手,客氣道:“本來是秦進士,失敬。”
“被告夏娘子,秦守一狀告你持凶攻擊,意欲殺人,人證物證俱在,你是否定罪?”張縣令目光落到跪在地上的夏娘子身上,沉聲問道。
趙芸垂著頭行了一禮,沉寂道:“我叫趙芸,本年八歲。”
“四周的大人都冇反應過來,你卻將她踢飛。不說你的力量有冇有這麼大,單說你一個小女人,碰到傷害冇被嚇到?”張縣令見趙芸承認得痛快,不由得眯了眯眼,“公堂之上,你需求照實答覆,不能扯謊。”
張縣令瞭然的點頭,揮退他,叮嚀衙役道:“將夏婆壓下去待審,待這樁案子結束再押上堂來!”
張縣令不曉得趙芸內心打著小九九,見她如此有掌控,不由來了幾分興趣。他擺佈瞧了瞧,指著門外的一個不大不小的石鼓道:“既如此,你去嚐嚐那石鼓。不需求抱起來,踢開或推開就算數。”
“我信賴你所言失實了。”張縣令粉飾掉本身的驚奇,點點頭又問了趙芸幾句,便讓她退下。以後,他又一一的將牽涉到這件事情裡的當事人都叫出來,一一扣問了一遍,那把染血的剪刀也被呈了上來。
張縣令對二叔公升起了些獵奇和切磋,但現在並不是最好的機會。他重新坐下,撫了撫頭上的官帽。出聲讓世人起家,才問道:“秦進士是此次的被告?”
那婦人就是走親戚碰到夏娘子的那位,她也不怕夏婆,“不做負苦衷,不怕鬼拍門。夏婆你這麼嚴峻做啥?”
趙芸昂首對上張縣令眼,沉聲道:“縣令大人明鑒,我並未扯謊。當時能將夏娘子踢飛,是因為我本來就力量大又實在驚駭拚儘了儘力的原因。”